2月2日晚间,*ST博天发布公告称,因连续5年财务造假,上交所已向公司下发《关于拟终止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决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ST博天将在2月5日开市起停牌。
由于公司在2月2日已经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则,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这意味着,*ST博天或将成为2024年首个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
造假多年问题严重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博天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3月31日,*ST博天更正相关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涉及对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其中,2020年,少记应收账款381.94万元,多记在建工程8.22亿元,多记应付账款3.51亿元;2021年,多记应收账款4.19亿元,多记应付账款3.58亿元。
上交所认为,*ST博天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公司披露的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
上述情形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此,上交所对*ST博天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规定,若*ST博天股票被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合计罚款1300万元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ST博天连续多年巨额财务造假。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并合计罚款13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博天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
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 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 EPC 项目;
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等PPP项目。
具体来看,2017年,博天环境(即*ST博天)虚增营业收入3.4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11801.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68%;
2018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10.98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5.0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3.80%;
2019年,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11605.9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
2020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4939.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1.90%;
2021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2.49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37%。
北京证监局认为,博天环境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为此,北京证监局对*ST博天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赵笠钧给予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同时,对其他三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200万元及100万元罚款。
截至2月2日,*ST博天股价收于1元,市值为9.68亿元。2月5日起,公司将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