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宣布倡议徵收额外印花税高达20%,以打击市场上炒卖情况,与澳门只有一水之隔的香港,去年尾也推出类似的政策,对两年内转售物业的卖家徵收5─15%额外印花税,相比之下,澳门是次出招显然更「辣」,然而两地楼市状况不同,在澳门未必适宜套用香港政策。
中原(澳门)营业董事石宝德先生表示,香港楼市的炒卖比例明显较澳门高,而且外地投资者的参与比例也较高。据中原地产市场统计部资料显示,2010年上半年香港私人住宅一手及二手成交内地买家分别佔16.1%及5.8%,下半年则分别为22.7%及6.6%;而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0年澳门住宅非澳门买家只佔约10%,相比之下,澳门楼市的外地投资者参与比例明显相对较低。近年,澳门住宅的租金回报率相对偏低,楼市畅旺主要因为受换楼客的带动,而并非炒卖,因此直接套用香港的额外印花税政策未必适合澳门实际市况。
另外,在澳门现行法例之下,未做契前的住宅物业,只需缴交0.5%的中间转移税,待屋苑完成做契后,再缴交剩下的2.5%。以凼仔一大型屋苑濠庭都会为例,4─16座住宅就需要分三期收楼后才做契,而其间正常二手转售却一概纳入了中间转售,因此,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0年中间转移的住宅成交佔28%之多,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炒卖比例。据中原地产市场统计部资料显示,2010年香港二手私人住宅「摩货」比例平均每月佔1.5%─2.4%,而中原(澳门)资料显示,经公司促成的确认人炒卖转售(即「摩货」)交易每月不到1宗。因此,澳门楼市的炒卖比例相对较低。
石建议政府或可暂缓执行额外印花税政策,待取消中间转移税后而全部成交均需直接缴交3%印花税,将会掌握市场更真实的炒卖情况之后,才对症下药,相信比起直接套用香港政策将更加切合澳门实际市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