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随即将车上三人
带出所
经讯问
犯罪嫌疑人
刘某、牟某某、吴某某
对电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场查获被盗电缆50余米
经进一步审查
民警发现
三人于凌晨时分
在附近建筑工地实施
共计电缆140余米
且已于被抓前
前往某废品收购站销赃过一次
民警随即顺藤摸瓜
在葛大店某废品收购站
将销赃嫌疑人李某抓获
查获电缆250余市斤
目前
刘某、牟某某、吴某某、李某
四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一)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警方提醒
1.电缆的行为对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或损失,且、破坏电力设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2.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不要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如发现有销赃人员,请立即报警。
来源:合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