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启动后,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经济普查对象处采集清查表信息,经济普查对象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采集信息。同时,经济普查对象还要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除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来源:马鞍山发布综合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