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直接发现金!湖北两地应急部门奖励违法行为举报人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田瑶 周琛颖
8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湖北多地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发放奖励金,鼓励社会监督成为安全生产执法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8月下旬,黄石市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向一位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兑现5000元举报奖励,这也是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发放兑现的第一笔奖励举报金。
日前,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举报信息称辖区内某装饰工程公司,在某网络平台注册某专营店,销售“某自喷漆手摇自动喷漆”等产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求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接到举报后,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信息中所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举报内容属实,发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夏某某在网店所销售商品中含有“某自喷漆手摇自动喷漆”等产品。根据有关说明书显示,该款手喷漆气雾剂产品成分为混合物,是易燃气体,但该公司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作出行政处罚。
随后,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了5000元奖励。
下一步,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广泛推荐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作用,常态化开展“拉网式”“起底式”“过筛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营造“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应急管理局向一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兑现3000元举报奖励。这是武昌区应急管理局今年以来兑现的第二笔奖励举报金。
今年7月,武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问题。接到举报信息后,武昌区应急管理局迅速组成了专项检查组,赴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举报内容属实,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属于工贸企业重大隐患,检查组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下达了执法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规定,武昌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落实后,武昌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严格依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了奖励。
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武昌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根据“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举报人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电话热线“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鼓励社会各界向主管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武昌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给予举报人现金等物质奖励,目的是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让隐患无处遁形、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真正把不安全因素、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