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多措并举加强水土保持 三年内建12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湖北省政府新闻办8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实施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00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0条,湖北省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4.48%;第二阶段,到203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0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520条,水土保持率达到87.28%。
提出6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指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湖北省的现状来看,截至2022年底,湖北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0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6.43%,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另一方面,湖北省是国家中部重要生态屏障和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拥有三峡水库和丹江口水库两大“国之重器”,肩负着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特殊使命,目前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仍有较大的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
出台《实施意见》,能够有效推动各级锚定守住流域水安全、生态安全底线目标,加快推进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持续夯实流域治理基础,助力坚守流域安全、建设美丽湖北。
根据两个阶段性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5项保障措施。强化水土保持流域规划引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优化统筹协调。
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是强化水土保持规划引领,完善各级水土保持规划,强化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其次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建立预防保护制度,明确重点区域,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第三是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织密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实行差异化针对性精准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是抓好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对全省明确的重点区域,抓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第五是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明确全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工作要求。第六是提升水土保持支撑能力,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提升水土保持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其中,十堰市为确保“一库净水北送”,先后出台多项规划,为水土保持工作科学有序推进提供规划支撑。截至目前,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20.39平方公里、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410万亩、植树造林321.6万亩、退耕还林272万亩、修复山体5.6万亩,水土保持率达82.7%,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水土保持率、林草植被覆盖率双上升。
争取近27亿资金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湖北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争取预算内投资近27亿元,实施了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鄂西北山地和丹江口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丹江口库区库滨带综合治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工程,推进库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在推进重大工程过程中,湖北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以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以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成为兴林富民的推动力,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库区新增人工造林53万亩、封山育林265万亩、退化林修复125万亩,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1805处,治理岩溶面积350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5平方公里,实现了水土保持率和林草植被覆盖率“双提升”。同时,带动库区特色产业发展,库区油橄榄、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柑橘、茶叶等经济林果产业,林药、林菌、特色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森林旅游、特色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培育了生态修复后续产业。库区农民就业增收也得到了保障,重大工程的实施,为库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近就地就业机会,拓宽了农民的就业门路和收入渠道,让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
与此同时,湖北省2006年开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多年来结合“长治”工程、世行贷款项目、“丹治”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项目,分别在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大别山区和武陵山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17条。《实施意见》强调要共同缔造一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出了到2025年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0条,到2035年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520条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