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禹宣今天(11月)在台媒节目中表示,郑铭谦在台“廉政署长”任内曾“干一票大的”,就是去侦办国民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之后他因此高升,先是去金门地检署,之后再到台北地检署担任检察长。
张禹宣接着说,郑铭谦前一任的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是林邦梁,外界认为,他被调到台“最高检察署”的原因,是因为在办民众籍新竹市长高虹安的助理费案时“办事不力”。而在郑接任后,“连续三个月排好排满”,对高虹安进行轰炸式的问讯,同样把高给整惨。在张禹宣看来,郑铭谦和赖清德有紧密脉络,同时又有“战功”,升迁的速度非常快。因此他被传出可能接台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不会太扯,因为“赖清德爱他”。
另外,张禹宣也指出,民进的逻辑就是赢者全拿。郑铭谦事办得好,自然会被赖清德视作自己人而被升迁,“赖有自己的人当然就用,自己人里面谁他看得顺眼、听话,当然就是升他”。
赖士葆今天接受香港“中评社”访问时则表示,这样的人事安排并不令人意外。他认为,这是一种惯例,即那些对绿营政敌提讼并取得成果的检察官往往会获得晋升。他指出,这种模式显示出,台法务主管部门逐渐成为统治者的工具,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现实。
自诩“一生只监督赖清德一人”的国民民代谢龙介则透露,郑铭谦与赖清德之间的情谊应是来自2004年赖清德还在当民代时,曾遭三名年轻人围殴,当时承办检察官就是郑铭谦。
谢龙介提到,赖清德2004年担任民代期间,因为一辆车子逆向行驶,他上前指责违规行为,与车上三名年轻人起了口角,对方更以拳头及球棒攻击赖清德。赖清德事后曾称,当时被打到视网膜破裂,视力受到影响,但是生活没有造成困难。
谢龙介透露,当年侦办该起案件的检察官,就是郑铭谦。郑铭谦在书中以“重伤害罪”三名年轻人。他认为,类似的打架斗殴一般不会用到重伤害罪名,且不会求刑到4年6个月如此之重.对于当年郑铭谦对三人求处重刑,应该是赖清德信任郑铭谦的重要因素。(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