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配图 据视觉中国
4岁广东女孩路边玩耍被拐
15年后与亲生父母团聚
2008年,时年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中年妇女拐走,其后杳无音讯。
当年,蔡先生和妻子在深圳做生意,家里开了一家店,养育了4个子女,蔡佳玲排行老幺。2008年6月27日下午4时许,蔡佳玲在路边玩耍,因天上下着雨,她手上还撑着一把小小的雨伞。
此时,张某君经过此处,见蔡佳玲一人独自玩耍,便将蔡佳玲的雨伞拿走,随后又将其带到一处购物广场内,晃悠几圈后,以糖果为诱饵,将蔡佳玲拐走,带回四川广安抚养。
蔡先生说,当年自己的生意很好,一个月约有三万收入,但自从女儿丢了之后,自己也没心思经营生意了。
年幼的蔡佳玲被拐后一直在广安生活,但不知道自己是被人拐骗的,直到被找到采血时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世。
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成功比对到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的信息,蔡佳玲和亲生父母得以团聚。
女儿归来后慢慢融入家庭
一家人希望严惩拐骗“元凶”
蔡先生说,女儿后来也给他们讲述过这些年的生活,她经常被骂,一直想逃离那个家庭,但不知道该去哪里。
“她讲这些的时候,我们一边听,一边哭。”蔡先生说,女儿在广安的最后一晚,张某君给她,说我们潮汕人重男轻女,当年是故意把她丢弃的,即使回家了也会被抛弃,这让佳玲埋了个心结,所以她回来后抱着一种“讨好”心理,对我们都小心翼翼。
后来,蔡先生跟女儿进行了一次谈话,讲述这些年寻亲不易,而且当年她是被拐走的,家里从来都没有抛弃过她。如今,女儿对家人的态度也渐渐从“讨好”变成了“亲近”。
蔡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女儿现在上高中,学习不错,已经融入家庭。“找回女儿以前,自己的脸总是没有表情,找回女儿后,自己想笑就笑。”
蔡先生还表示,过去15年里为寻找女儿,花去的金钱很多,每次到各省份寻女,路费、住宿费都无法统计。女儿被拐后,自己的生意也无常做了,每天就想着怎么把女儿找回来。他们一家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张某君,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张某君索赔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5万余元。
▲蔡先生当年发布的寻女海报
当事女子未单独道歉
公诉机关当庭提高量刑建议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蔡佳玲被拐案开庭当天,不少仍坚持在寻子路上的家长赶到外,希望能得到关注,早日找回自己失散的孩子。
当天中午庭审结束后,蔡先生和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张某君当天在法庭上对着所有人说了句“对不起”,但没跟他们一家人单独道歉。
参加庭审的人士称,张某君在法庭上一直辩解说是孩子想吃糖,自己用糖果引诱,但事实上是抢了孩子的雨伞,孩子跟着她去是为了把雨伞拿回来。“法庭当庭播放了监控视频,张某君在看过视频后就不说话了。”
法庭上,蔡先生曾质问张某君当年拐走女儿后又来过深圳,也知道他们一家的地址,为何没把女儿还回来?但对方没说话。
据参加庭审的人士透露,由于张某君在法庭上对一些事实进行狡辩,以及一些陈述前后互相矛盾,公诉机关也当庭将量刑建议由之前的“3~4年”调整为“4年3个月~5年”。蔡先生说,在听到公诉机关提高量刑建议后,自己很高兴。
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