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委金融办、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上海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20条服务民营经济的具体举措,将在4月份集中开展针对性强的政策宣贯、银企对接等活动,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环境,着力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知》提出,在沪金融机构要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稳定性和便利度;加大首贷拓展,强化担保支持力度;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加大对民营经济绿色和转型融资支持;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做好民营经济供应链融资;建立健全纾困解难长效机制;加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加大民营企业上市辅导培育力度;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加大金融科技手段应用;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和提高不良容忍度;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顾问制度,进一步扩大线下枢纽覆盖面;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投资政策;健全完善优质民营企业名录;深化“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建设。
《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深刻认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沪银行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融资瓶颈,针对性地改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各相关机构要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经营单位,在服务月期间集中开展活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助力上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