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职工可以晚一小时上班吗?有具体规定吗?
近期,有网友提问:“老师你好,我休完产假回到单位上班,单位答应每天给我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但在时间的安排上,却只能提前一小时下班;我出于照顾宝宝和家庭方便的角度,想每天晚到一个小时上班,但人事说以前公司没这方面先例……请问这个哺乳时间的具体安排有规定吗,没有的话怎么确定呢?”
不过,目前对于哺乳时间的具体安排,并没有相关的规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综合考虑职工具体情况、工作繁忙程度等因素进行安排,在婴儿一周岁内应安排哺乳时间两次,也可合并为一次使用,可以安排在上班开始,即晚一个小时上班,也能安排在下班时间,即早一小时下班。相关情况应及时与劳动者沟通明确。
基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议这位网友可以与用人单位进一步协商,或者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以此确定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体现人文关怀。
图文:市人社局
编辑:刘文静(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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