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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瓴借转融通“绕道减持”!是“钻空子”还是真不懂?转融通里透露玄机

2023-11-10 17:20:24来源:
导读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出品借转融通“绕道减持”再掀风波。11月8日晚间,隆基绿能公告称,公司股东HHLR公司收到告知,因涉嫌违反限制性...

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出品

借转融通“绕道减持”再掀风波。

11月8日晚间,隆基绿能公告称,公司股东HHLR公司收到告知,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隆基绿能股票,决定对HHLR(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公司立案调查。立案事项系针对HHLR公司,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HHLR是高瓴旗下专注二级市场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2020年12月,曾斥资158.4亿元购买隆基绿能5.85%的股份。

此次引发投资者关注的点是,高瓴通过转融通“出借”部分股权后,认定持股比例下降,在持股比例低于5%后进行了减持并未进行公告。因此,被质疑是违规减持。

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发现,高瓴的情况并非孤例,上市公司云从科技、果麦文化等也存在类似的情形。

不过,上市公司中,也有如春秋航空、新五丰等认为转融通出借后,股权并未发生变化。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表示,虽然通过转融通出借股票,但规定所有权并未发生改变,5%以上的股东进行减持,应该根据减持进行公告,减持后也需要同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转融通“绕道减持” 高瓴超16亿元

高瓴入股隆基绿能是2020年12月,当时“隆基三剑客”之一李春安与高瓴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春安将持有的隆基绿能2.26亿股,以7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高瓴资本,该笔交易作价158.4亿元。

2021年一季度末,高瓴首次新晋为隆基绿能第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85%。一直到2022年年报时,高瓴的持股比例一直未变。

今年3月21日隆基绿能公告称,HHLR于3月20日将其持有的48.46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5%,出借期限为182天。本次权益变动导致HHLR公司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85%减少至5.00%,权益变动完成后,HHLR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同时,HHLR公司还计划在未来90日内继续将其持有的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0.15%的股份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10月30日,隆基绿能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到今年三季度末,HHLR持有4.98%股份,“截至报告期末,HHLR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归还”。这意味着,HHLR利用转融通期间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时,完成了部分减持。

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前三个季度公告发现,高瓴在持股低于5%时,减持了隆基绿能0.87%的股份,约6594.6万股,即便是按照区间最低价计算,金额也在16亿元以上。

转融通出借如何披露,上市公司观点不一

与高瓴类似的操作,今年以来二级市场当中就有多起类似案例。

比如,今年6月2日,云从科技公告,持股比例6.4027%的股东云逸众谋因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出借导致持股比例降至4.99999%。其中,三次是通过转融通出借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资料显示,云逸众谋是云从科技IPO首发股东,承诺12个月限售减持,今年5月29日限售股解禁,解禁后的第一天,云逸众谋就开始各种方式减持。

而截止2023年9月30日,云逸众谋持股比例进一步降至4.17%,但期间云逸众谋并未对减持情况进行公告披露。

果麦文化也是类似情况,今年4月17日,果麦文化公告,持股6.8756%的股东博纳影视,因大宗交易及转融通出借导致持股比例降至4.9999%。

其中,0.8755%是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最新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博纳影视持股比例降至3.15%,而在此期间,博纳影视并未公告减持行为。

而与云逸众谋、果麦文化不同的是,春秋航空和新五丰则对转融通出借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春秋航空9月6日公告称,公司第股东春秋国旅出借了2万股,该部分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春秋国旅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新五丰在今年8月22日公告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也明确提到了股东出借公司股份2140万股,虽然出借期间不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并且,新五丰还提到该出借业务,不属于股份减持。

而上述公司中,如果麦文化则是将出借业务归为股东减持。

律师:相关法规应该会很快进行修订

从高瓴到云逸众谋、果麦文化再到春秋航空、新五丰,引发争议的有两个方面,一、高瓴出借股票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到底需不需要发公告;二、转融通出借业务是否会导致股东权益发生变化。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出借”借出的只是股票,到期还是要还的,股票本身所代表权益并未产生转移,“出借”严格意义上也不能算减持,也不能改变持股比例。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表示,虽然通过转融通出借股票,但规定所有权并未发生改变,5%以上的股东进行减持,应该根据减持进行公告,减持后也需要同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第二条规定,转融通证券出借,借入人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从字面上不难看出,出借人的权益短期内转移到借入人身上,但在借入人到期归后,相应的权益需要归还,出借人的权益本质上未发生变化。

此外,第第五十条也规定,出借人向借入人出借证券,享有到期收回出借证券、收取借券费用及收取相应权益补偿的权利,其持有证券的持有期计算不因出借而受影响。

不过,对于因转融通出借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然后进行减持是否需要发布相关公告,目前暂未有相关规定。

而对于引发争议的点,许峰表示,应该很快会进行修订,与其他法规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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