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件此前报道:
上海“陆家嘴”江苏苏钢,百亿索赔标的或创纪录
11月8日,事关上海“陆家嘴”创纪录的百亿索赔消息在中国地产界和金融界开始酝酿,指尖客户端查阅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现其在11月4日发布了一条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里主要内容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湾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二公司”)(以下合称“原告方”)与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合称 “被告方”)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原告方收到本案书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案号:(2023)苏民初 11号)。
公告里在介绍案件背景时称:2016年,公司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组成联合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绿岸公司95%股权,绿岸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17 块土地使用权。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3,925,260.35 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讼)的侵权责任……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有限公司还特意在公告里强调: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2.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3.涉案金额:人民币10,043,925,260.35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讼)及诉讼费等;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案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指尖客户端注意到,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这条公告当天,股票市场显示为:“陆家嘴”北向资金连续净减持,累计减持141.88万股,持股占比0.34%。公司2023年三季度主营收入下降14.47%,净利润下降27.75%。
据知情人透露,这起因污染土地索赔超百亿的诉讼是因为“陆家嘴”于2016年花费85亿元从苏钢集团购买了一块地,准备开发住宅和学校,后来突然发现土地有重大污染。指尖客户端求证此事时,“陆家嘴”公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联系相关部门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陆家嘴方面的回复。
作为第一被告的江苏苏钢集团,其官网上并无回应公告,其公开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指尖客户端将持续关注此事。
陆家嘴公司买到毒地索赔100亿元 已立案
11月8日,陆家嘴在公告中透露,下属子公司因土壤污染问题将江苏苏钢等告上法庭,近日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的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根据公告信息,陆家嘴及各方环境调查已确定苏州绿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地块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陆家嘴认为,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因此提出了约100.44亿元的赔偿诉求。并请求判令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