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头先宣传自己的新歌AI,接着开始摆姿态,立了“刚正不阿、不说假话”的人设,他透露出自己是被邀请了去《飞驰人生2》的首映礼,但没去,因为不想违心夸奖。
放上一张在影院的后,薛之谦话锋一转,开始“怒赞”《飞驰人生2》,说电影很热血,自己被“热血哭了”,感动、激动、脚趾都跟着用劲儿抠、窜着乐……这一段的称赞没有逻辑也没有什么描述,基本就是这些形容词的堆叠。
后面他再次强调自己不喜欢奉承、不会被收买等等,不太走心的夸完电影之后,最后他再次说回自己的巡演,然后收尾。
本来捎带手夸一下电影,做自我宣传也没什么问题,但薛之谦违法了。
他在观影过程中不但屏摄,还插到了自己的影评里。他用了三张屏摄照片,第一张是电影后半段赛车段落中,两辆车在黄沙中追逐。第二张是影片中贾冰和坐在车里的沈腾、尹正拍合影,第三张差不多暴露了电影的部分,剧透了剧情,电影中范丞丞和沈腾先后跑完比赛,凭借总积分领先,拿到了理想的名次。
其实关于看电影屏摄这件事,在互联网上已经争论过太多次了,而且通常在电影正式上映前的点映中,放映前主持人都免不了要强调一下,提醒现场观众不要拍照屏摄,保护电影知识产权,作为明星,薛之谦参加过的类似首映礼、提前点映肯定不少,而且作为上网小能手,他不会不清楚屏摄是错的。但是他!依!然!这!么!干!
退一步说,就算薛之谦不知道屏摄不对,在他这篇“影评”发布之后,其实有不少网友都用各种各样的语气提醒他了,但薛之谦并没有删除,也没有修改内容,依旧任由争议发酵,这是在消费《飞驰人生2》给自己博热度吗?
再说薛之谦违法,这不是危言耸听、夸大其词。而是法律上有明确依据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屏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截至发稿,薛之谦这篇“影评”不但上了热搜,而且转发超过35000,评论超过20000,点赞超过10万,浏览量至少是百万级,影响非常大,他的微博有没有流量收益?在屏摄的基础上,他宣传自己的新歌和巡演,又算不算以营利为目的呢?
作为公众人物,对他们的行为锱铢必较没有问题,但让人困惑的是,明明做的不对,竟然还有很多不理智的粉丝在帮着洗地,有粉丝说“上纲上线是有毛病”甚至还有粉丝自称“就是看电影爱拍照发朋友圈”无知者无畏的态度真的不可取。
作为明星,薛之谦理应给网友和粉丝做出正确表率,如今上了热搜、引发这么大的争议,希望他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尽快将屏摄照片删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