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游客拍摄的被导游要求强制购物且未达到规定消费金额,导游不给房卡的网络视频引发了网友关注和热议。
事情大概:陈先生参加了广西一个旅游团,该团行程包含3个城市,行程7天6夜,入团声明是交100元钱,然后298元是必消(必须消费套餐),那就是一个人一共交398元钱,该团是老年团,都是一些岁数比较大的人,当时只说是购物团,并没有说明最低消费限制,第二天就在车上要求每位游客必须消费够400元才会给房卡,引起陈先生的不满,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而随后导游接受媒体回应称:“并不是不给房卡,而是因为他消费太低,具体的标准是每个人消费达1千元以上,入团声明没有写必须消费没错,所以我们从不在购物店强制他买,在车上也没有,从来没有,我们就是在酒店分房卡的时候和他好好沟通,他激动起来了!交个百十来元钱一路吃喝,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这个团是要购物的,都要履行购物的义务的!”
好一个履行购物的义务!是的没错,旅游也需要一定的费用,例如住宿费用、交通费用、餐饮费用等。但是旅游的目的是花钱吗?人家旅游的目的是享受生活,通过观光、娱乐和文化交流开阔眼界,提高生活质量,增长人生体验!何来履行购物的义务呢?还有导游的回应说不强制购物,从来没有,但是不满4百元又不给房卡,你这样不是强制消费是什么?这样前后矛盾的说法令人笑掉大牙!
虽然7天6夜住宿、交通等费用不低,花费远远在398元之上,但是入团时明明说的是298元是必消套餐,何来1千元的最低标准呢?1千元是谁定的,如果这个是标准,那为什么入团声明不写清楚?你直接写明1千元是必消套餐不就行了!故意不写清楚,好让其中有操作的空间是吧,让强制消费1千也可以,2千也可以,是这个道理吗?那把社会公德信誉置于何地!
此类旅行团一般瞅准年龄比较大的游客,所以多是老年团,因为一般老年人比较节省,且大多有存的钱,没有法律意识,辨别事物好坏能力有限,所以这块成了一些黑心旅行社和黑心导游赚钱的香饽饽!专门坑骗老年人!以为老年人不懂这些,而这次只是碰见了一个爱较真的老大爷,给你拍到发到了网上!
《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第九条 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选择权!
导游有责任保证游客的安全和愉快的旅行体验,不应该强迫游客进行购物或消费。游客应该得到公平的待遇,不应该因为消费金额的原因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中规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和不道德的,不仅损害了游客的权益,并对旅游社和当地社会的信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透支了社会的信誉值和群众的信任!
这个地方消费4百,那个地方消费4百,等旅游行程结束,游客所花费的金钱基本也远远超过正常的花费,且一般旅游购物一般都是价格十分低廉,质量很差的商品,甚至很多是假货,比如有的旅行团会带游客去玉器商店,十之都是假货!此类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信誉,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应该严厉打击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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