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朱从玖出生于1965年3月,安徽肥西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朱从玖曾在证券领域任职近20年,他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专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委副,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委,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委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委委员等职。
2012年5月,朱从玖赴浙江省工作,出任浙江省副省长,分管金融和国资工作,一直干了近10年。2022年6月任浙江省政协组成员,7月辞去副省长职务,2023年1月当选浙江省政协副。
2023年5月4日,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朱从玖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2023年11月7日,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朱从玖严重违法被开除籍和公职。
通报称,朱从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妄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定,搞团团伙伙,破坏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并长期阅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和他人在入职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公器私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执法司法活动;道德败坏;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从玖严重违反的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的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监察法》《中华人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批准,决定给予朱从玖开除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对朱从玖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