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政字〔2023〕4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梅等197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教育是国之大计、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近年来,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基础教育领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涌现出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增强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王梅等197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第十二批)。
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特级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当好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特级教师为榜样,牢记为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立德修身、爱岗敬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新时代教师队伍,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陕西省特级教师名单(第十二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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