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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阜新银行就此事作出回应。该行表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查确认:当事员工行为不符合《阜新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管理办法》《阜新银行员工行为规范》。阜新银行已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及当事员工向当事客户真诚致歉,并取得客户谅解。经调查研究决定: 当事员工待岗3个月、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去该支行行长职务,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下一步,阜新银行将深刻汲取教训,在全行开展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全面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