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3月8日,官方公布的最高人民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均有此表述,且均提到了刑法“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条款。
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
“第二十条”是指刑法第二十条,在法律界亦被称为“正当防卫条款”。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最高检工作报告回顾2023年工作时提到,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
全国两会期间,刑法“第二十条”成为热议的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院长贾宇说,事实上,刑法第二十条早已明确了何种情形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春节期间,电影《第二十条》上映。该电影讲述了有关正当防卫的故事,随着影片热映,正当防卫也成为社会公众热议的话题。
贾宇也谈到了这部电影,他说,“最近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之所以受到观众喜爱,原因也在于其讲述的故事,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正义的要求。”
如今,最高法、最高检在工作报告中“同频共振”,均点名正当防卫条款,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有何深意?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北京和之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邢龙提到,最高检已连续六年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写入工作报告,最高法是近年来首次在工作报告中提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与最高检的工作报告同频共振。在他看来,这释放了最高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这一法律制度大力支持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决心。
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两高报告点名正当防卫条款,这是司法进步,对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竹立家认为,正当防卫法律导向非常明确,一方危及另一方生命时,受害方有权正当防卫。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曾接受最高法特别委托课题,研究国内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正当防卫条款是近期的热议话题,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正当防卫,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思想,不仅旗帜鲜明为正当防卫“撑腰”,而且还要持续走深走实。
彭新林说,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权利,正当防卫对于遏制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培养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具有重要作用。
一位前检察官认为,最高法、最高检为正当防卫“撑腰”,这实质是一种法治思想的进步。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正义的角度看,在紧急情况下,个人有权利进行正当防卫。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白智立认为,这表明司法部门积极正视公民个人的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等正当防卫行为,将其写入工作报告,是在宣示努力推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正当防卫入法程序经历了多个阶段,其中有关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几经演变。
1979年刑法首次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专条规定,1997年刑法对正当防卫重新规定,在第二十条规定设置3款完善了正当防卫的概念、明确了防卫过当的界限及特殊防卫制度。
《民主与法制时报》之前报道提到,正当防卫入法后,在司法实践中集中表现为两大问题:一是对正当防卫的成立标准掌握过严,二是对防卫过当适用过宽。
另外,有媒体指出,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正当防卫认定中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与互殴等情形的判定存在许多争论,再有一些案件本身情况错综复杂、取证受限,因而精准把握正当防卫难度较大。
媒体指出,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是个争议性较大的司法难题,因种种原因导致这一条款长期以来没有得到较好的适用,因此它也被称为“沉睡条款”。
“沉睡条款”是如何被唤醒的?首都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社会进步和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提高,以及执法机关办案人员法治素养、办案能力和正义担当的提升等,都是“唤醒”正当防卫条款“第二十条”的重要因素。
邢龙认为,刑法第二十条被“唤醒”,主要得益于中国法治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以及司法机关办案能力和担当水平的提高。
他提到,近年来“昆山龙哥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被媒体广泛传播,司法机关也陆续出台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这些都加速了“第二十条”被“唤醒”的进程。
彭新林认为,正当防卫条款被“唤醒”,司法进步是重要因素。更为重要的是,个案推动法治,近些年出现的“辱母刺死案”、“昆山龙哥被反杀案”、“福建赵宇见义勇为案”,引发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
还有法律人士指出,在出现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正当防卫案件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这两部指导意见,进一步“唤醒”了刑法第二十条,对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办理类似案件有了更具体的指导。
彭新林还提到,电影《第二十条》也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亦谈到了此电影,并讲述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案例。
电影《第二十条》中的金句一再被代表、委员提起,两高报告分别提到依法认定正当防卫相关内容的时候,场内都响起热烈的掌声。
一位现任检察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实践中,正当防卫案件需要确凿的证据认定,而很多案子并没有监控视频。在案件中,如果有一方死亡,仅凭另一方陈述,真实情况难以判断。
邢龙认为,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一些情形争议较大,一些案件往往事实证据比较复杂,且缺少客观性证据。多方面原因导致了刑法第二十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沉睡”状态。
白智立说,正当防卫的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可能出现过度或无效防卫,如何衡量正当防卫和过度防卫也是难点。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指出,“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那么如何落到实处?
彭新林提到,在司法观念层面,要改变在认定正当防卫问题上存在的消极保守态度。邢龙建议,要充分考虑防卫时的具体情形,杜绝“事后诸葛亮”心态去评判防卫行为。
在制度层面,邢龙认为,应当细化法律条款,完善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无限防卫、防卫过当、互殴等认定规则,增强实操性。
此外,彭新林提到,要鼓励公民大胆运用法律武器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营造广大公民见义勇为、敢于对坏人坏事出招亮剑的社会风尚。
邢龙还建议,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尤其是推动正当防卫案件的司法公开,公布正当防卫案件的法律文书等各种细节。
在通报典型案例方面,彭新林认为,可以通报更多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个好的司法案例,犹如一本生动的法治教科书,其示范教育作用不可”。
作者:佟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