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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小慧君”曝猛料:前老板曾被判3缓3

2023-09-19 17:06:41来源:
导读9月18日,被千万网红“小慧君”虚构性骚扰的当事人“孙灏羽”发文称,小慧君涉嫌诽谤罪一案已刑事立案,该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19日中午...

9月18日,被千万网红“小慧君”虚构性骚扰的当事人“孙灏羽”发文称,小慧君涉嫌诽谤罪一案已刑事立案,该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19日中午,小慧君在其个人社交账号上发文并转发了一篇博文,疑似对此事进行回应。

其称:“我何德何能居然可以天天霸榜热搜?这人(指孙灏羽)倒是可以心安理得的逍遥,同城的微博曝光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大家很难看到,那就趁着这一波给大家看看他的同城怎么曝光他的吧,别拿我出来挡枪,我已经够炮灰了。”

其转发的博文提到,孙灏羽曾在2019年因过失伤人致死被判三年,缓刑三年,并晒出了刑事判决书。

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该刑事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内容显示,孙灏羽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于2019年5月31日被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事拘留。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31日14时许,孙灏羽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某驾校学车过程中与教练宋某强发生口角,将宋某强打伤,宋某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孙灏羽积极主动的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被告人孙灏羽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图源:网络

图源:网络

但该网传文件的真实性暂无法确定。

九派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该判决书案号,找到了一份名为《孙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文书。对比发现,该文书的被告人为孙某,被害人为宋某,公诉机关、辩护人、驾校名称、落款日期等内容均与网传判决书相同。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记者在孙灏羽个人社交帐号所发布的视频中注意到,其中有提到《姚某杰等诽谤罪一案》。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一份姚某杰与孙灏羽名誉权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其中写明的孙灏羽的出生年月及住址,与上述刑事判决书中的相同。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多方对比来看,裁判文书网上《孙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孙某,疑似为孙灏羽本人。

此前报道:

2020年,千万粉丝网红小慧君称受到MCN公司秦皇岛赤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灏羽的性骚扰,随后,网红姚某杰(巧乐兹夫妇)等多人转发支持,还称赤度文化公司骗了他们。

小慧君。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小慧君。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孙灏羽表示,刘某慧和姚某杰夫妇的指控不实,他们是出于与公司“低成本”解约目的公开造谣,已对其提讼。

2022年,秦皇岛市中级人民终审判维持原判认定上诉人刘某慧(小慧君)等人故意虚构赤度公司法人孙灏羽性骚扰的事实。

2023年5月,小慧君抖音账号被封号。

2023年9月18日,孙灏羽发文称,小慧君涉嫌诽谤罪一案已刑事立案。

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9月18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孙灏羽,他称是在民事诉讼胜诉之后提起的刑事自诉。刚收到立案告知书,目前开庭日期还未定。他表示,事发至今,刘某慧(小慧君)从未向他道歉,但其律师跟他有过沟通。

孙灏羽。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孙灏羽。图源:当事人社交帐号

他还称,此前转发支持刘某慧(小慧君)的“巧乐兹夫妇”向自己道歉,但仍会对他们提起刑事自诉诽谤罪。“让我们线下邮寄立案,我们只能一个一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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