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天记录,这8次请假许女士都在微信上向领导提出了申请,然后再上公司系统补完手续,明明每次都一样,为什么前四次算请假,后四次算旷工呢?
单位指出,在他们看来孕吐是身体不适,那么就应该请病假,可是许女士并没有提供病假单。但如果是请事假,按照要求,事假要提前三天请,而许女士每次都是当天请假当天休息。单位不能一直容忍,必须按旷工算。
许女士则表示很委屈,因为孕吐去趟医院显然不太合适,而且自己也没办法自己什么时候孕吐,无奈只能当天请假。而且员工手册写了,没有病假条的病假按事假算,自己没有旷工。
主审法官:
保护怀孕女职工合法权益
近日,宝山在审理后明确:病假和事假的后果,其实是不一样的。如果是病假,实际上还会享受一些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而许女士是自愿按照事假来请,其实可以说是她对自身权利的一个让渡,而且这种请假符合员工手册的要求。
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王国侠认为,保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做的并不仅仅只有单个案件的审判。在她看来,如果能将这些矛盾提前化解,那么就可以大大降低维权成本。
审理结果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审理后认为,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最终支持了原告许女士的诉请,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3年11月,判决生效后,许女士再次将公司告上,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许女士的丈夫表示,妻子一度因为失去工作而变得低落、焦虑。判决后,公司很快恢复了妻子的岗位。公司履行了生效判决,这让维权的许女士看到法律的力量,也坚定了她维权的决心。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补发2022年2月之后的工资,而公司方也表示认可,但双方对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在法官王国侠的不断调解和释法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公司赔偿许女士12万余元。
对此不少网友对公司的做法表示质疑↓↓↓
也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类似的“怀孕后请假”经历,有人跟许女士境遇类似,因请假被公司“劝退”↓↓↓
有人则情况稍好请假并未影响后续正常工作↓↓↓
还有网友则对女性就业环境表达了担忧↓↓↓
(湖北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