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座和二等座同价?9月3日,有关铁路票价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12306客服称将对该问题进行记录,更是让话题热度冲高。
这是一场未曾间断的争论。舆论对于“站票坐票一个价”的质疑早已有之,铁路部门也曾屡次回应,相关解释包括票价主要根据里程决定、技术操作难度较大、中途有人坐空座如何计算等等。
多人曾铁路部门
2006年,某软件开发公司经理丁昌祥认为列车的有座车票与无座车票价钱相同这一规定不合理,因此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多收的5元人民币。
丁昌祥称,他在年初花108元购买了一张北京西至郑州的没有座位号的无座票,但价格却与有座票相同。当时车厢里环境恶劣,他觉得是否该出售无座票值得商榷。
北京铁路运输后以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硬座票价没有区分有座和无座的不同情况,更没有公布对无座票价格按低于有座车票价格执行的规定,且被告本身无权制定、变更票价;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等为由,对原告的要求予以驳回。丁昌祥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当时,铁路方面的代理人在曾在受访时说,如果有人图便宜,在能买到坐票的情况下也买站票,就会出现座位过剩。如此发展,会出现买了站票,也可享受座位的情况,这就出现另一种不公平。另外,无论乘客坐着还是站着,体重并没变,因此火车或公交车对每个乘客付出的运营成本是一样的,有座无座同价有其合理性。火车沿途有旅客上下,无座也容易换成有座。站票与坐票同价,在客运高峰时能起到分流、减少超员的作用。无座票减价,不仅操作困难,也与铁路部门提供无座票的初衷相违背。
2014年年初,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春运形势和工作安排等方面情况,时任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亚东表示,铁路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目前铁路的客运的基准票价率和客运票价的相关政策,仍然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管理的制度。铁路部门发售无座车票,也是让更多旅客能够回家采取的一种方式,旅客可以自愿选择购买,而且列车上的座位也是流动的,旅客在一个站下车,站着的旅客可以就座。
胡亚东还提到,不管是有座还是无座,铁路部门付出的运力成本是一样的。同时,铁路客票的站票可以说是历史形成了这么一个长时间的过程。现在很多城市的基础交通设施也没有区分站坐票的制度,我们也考虑实施的话,技术上的操作难题也比较大。因此,目前还没有考虑无座票票价的改动。
也是在这一年春运期间,因买到的火车站票与坐票同价,却未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两名青年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广铁中院,请求判令将他们购买的无座车票打5折。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后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原告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诉求被驳回。认为原告自主、自愿购买无座车票,不存在订立合同时的“显失公平”;从合同履行看,被告将原告安全送到目的地,履行了自身全部合同义务。
类似案件还出现在2016年。四川的邓江湖在12306网站购买了一张下午3点50分从眉山站到汉源站的K145次列车无座车票一张,车票价格为28.5元。经查询,该次列车这一运行区间的硬座票价也为28.5元。邓江湖认为,自己支付了和同车次有座的硬座车票一样的票价,却无法享受有座服务,明显不合理。当年2月18日,邓江湖将昆明铁路局到,要求被告对无座车票打5折,返还多收取的票价款14.25元。
火车站票与坐票应否同价
对于铁路旅客列车设无座票的背景,原成都铁路局曾在答复网友时介绍,铁路运输企业发售无座车票是为了满足旅客出行的应急需求,旅客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1995年以来,铁路客运基准票价率一直未作过调整,与公路、民航等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铁路客运票价明显偏低,其中座席票价也是列车内各席别票价中最低的。因此,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于列车硬座票价定价并不区分有座无座,仅要求提供“硬座车厢”基本乘坐环境。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3年春运拉开帷幕后,一条呼吁“无座火车票应该半价”的微博,迅速获得诸多网友回应。
而铁路方面当时的说法是,火车票价格主要是根据其位移距离长度决定的,座席环境仅是构成票价的一部分;无座车票打折或半价出售还存在统计乘坐区间的难题——如果有买站票者趁有人中途下车坐到了空闲座位上,就难以统计无座车票真正的站立和“蹭座”乘客,为车票发售带来困难。
对此,《西安晚报》刊文指出,民众对这个回复自然不能满意,直观地看,铁路票价存在软卧、硬卧、软座、硬座等不同等级,不同价格则享受不同的服务,那么,有座和无座占用的资源不同,成本肯定不同,票价不同应是理所当然。至于“蹭座”问题,只是一个管理问题,完全不是拒绝“站票半价”的理由。
该文认为,民众并不一定非要“站票半价”,而只是要求“站票站价”,也就是享受什么样的服务就付什么样的价格,这个要求公平合理,合乎市场真谛。
早前也有观点认为,春运期间由于客流急剧增多,铁路无法为每一位出行旅客都提供到座位,确实会有部分急于出行的旅客站着乘车。但除了没有座位外,所享受服务是一样的。原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这样回复坐票站票同价质疑:“如果站票的价格降低了,会吸引更多的人买站票,这对铁路分散客流无疑是有害而无利的。”包括在中国所有领域交通、运输、水运、服务等行业,看起来“站票”是“站价”满足了极少数人的要求,但带来的结果是有害而无利的结局。
2016年,对于火车站票与坐票应否同价的问题,《检察日报》援引的专家观点指出,消费者在坐票售罄之后,只能无奈地选择付出相同金额而不得不接受打折的服务,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份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此,这样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专家称,有限的交通运输资源及铁路部门垄断地位迫使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站票坐票同价的现实,但这不能掩盖定价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行政程序瑕疵。铁路部门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我国的铁路运输事业本质上仍是重要的公共产品,监管者与运营者需均衡处理效益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方能破解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