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我区经济社会良好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刑法》《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赌违法犯罪团伙及相关人员,从严查处涉赌经营服务场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麻将馆、室、社区活动室、茶楼等场所以营利为目的提供麻将、扑克牌、骰子等工具用于的。
(二)或为提供条件、开设聚众的,或通过直播平台、新型APP软件等聚众、参与网络的。
(三)组织公民出境的犯罪团伙及个人、为出境提供资金结算的或网上支付平台。
(四)藏匿于城乡结合部、农村进行的流动相关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等四类重点违法犯罪人员。
(五)从事“地下”买码、写单、做庄的违法犯罪人员。
(六)幕后组织、操纵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违法犯罪人员。
(七)因违法犯罪活动产生,或者多次被居民举报的麻将馆、室、社区活动室、茶楼等场所法人、组织者及经营者。
(八)因赌衍生的“放贷”、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护赌、暴力催逼赌债等恶势力;为提供场所的宾馆酒店、会所会馆等法人、组织者及经营者。
(九)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者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赌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提供便利帮助为提供条件的行为,将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室、麻将馆、茶楼、酒店宾馆等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组织、参与、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公安机关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一律通报纪委监委处理。
六、违法犯罪行为人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检举、揭发他人涉赌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证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视情给予物质奖励。
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