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数十名华裔美国人抗议佛州禁令
据《国会山报》报道,根据当地时间周五的一份裁决,设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的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阻止了“SB 2”法案对两名中国公民的执行。
报道称,这两人在该法案去年通过时正在该州购买房产,担心因法案实施而被迫取消已签署的购房合同,于是成为了将州政府告上法庭的联合原告。
裁判文书中解释称,之所以为这两名原告批准初步禁令,是因为如果没有干预,他们的这些交易有可能会遭遇“最迫在眉睫的不可挽回的损害风险”。
由美国拜登任命的法官小组成员南希·阿布杜(Nancy Abudu),在裁判书的同意意见中写道,“佛州的法案公然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关于保护公民不受歧视的规定”。她强调,该修正案要求对美国公民和非公民一视同仁,二者都有权受到所在州法律的平等保护。
阿布杜还表示,通过佛罗里达州官员有关该法案所发表的“反华”言论,可以确定法案是一项“针对非美国公民的中国居民的全面禁令”。
《南华早报》认为,这项裁决对于佛罗里达州共和籍州长罗恩·德桑蒂斯来说,是一个“打击”。
他的发言人朱莉娅·弗里德兰(Julia Friedland)对此表示,州政府不同意上诉为两名中国公民批准初步禁令的决定。其还声称,“SB 2”法案仍然非常有效,州政府对该州法律立场充满自信。
佛罗里达州长罗恩·德桑蒂斯
去年5月,佛州州长德桑蒂斯签署了这项名为“SB 2:外国利益”(Interests of Foreign Countries)的法案,正式禁止中国公民在该州购置土地或房产。
据美媒介绍,法案禁止“政府实体与外国和相关实体签订合同,并限制向外国委托人转让农业用地和其他不动产权益”,这里的“外国委托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其他与中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法案还规定,俄罗斯、朝鲜、伊朗、古巴、委内瑞拉和叙利亚公民被禁止购买军事基地或关键基础设施半径1英里(约1.61公里)内的土地,而中国公民则面临在全州范围内不得购置土地或房产的禁令——除非其获得了美国国籍或永久居民身份。
“SB 2”法案当时得到了德桑蒂斯、共和与少部分民主州议员的支持,他们声称这项法案是确保所谓“国家安全”所必需的。德桑蒂斯更声称,该法案是在“反制美国最大的地缘威胁”,中国正在美国“吞噬土地”,这种情况不符合“佛罗里达州的最佳利益”。
这项法案很快就引发强烈反对,有批评者指出,该法案是歧视性规定,涉嫌违反1968年的《公平住房法》。《公平住房法》作为1968年《民权法案》的第八章颁布,是美国民权时代立法的关键举措,这项法律禁止基于种族、国籍、宗教或性别歧视的房屋销售行为。
5月22日,多名居住在佛罗里达州的中国公民共同该州政府,要求宣告该法案因违反了禁止住房歧视的联邦法律而无效。
《南华早报》当时称,这讼获得了拜登政府的支持。美国司法部在6月提交的一份“利益声明”中称,佛州的立法违反了联邦《公平住房法》和宪法,特别是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其认为,该法律“无法推进该州所谓的提高公共安全的目标”,原告“很可能基于相关指控”赢得官司。
然而3个月后,由美国前特朗普任命的佛州塔拉哈西地区联邦法官艾伦·温莎(Allen Winsor)裁定原告败诉,理由是该法案“是基于公民身份,而非种族或国籍”,因此不构成购房歧视,没有违反相关美国宪法。
代表原告的非营利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律师阿什利·戈尔斯基(Ashley Gorski)随后宣布,他们将继续就此案提起上诉。
对于此次上诉的判决,ACLU发表声明表示欢迎。戈尔斯基在声明中表示,“毫无疑问,佛罗里达州的歧视性住房法是违宪的。的判决给我们的两位客户带来了巨大的安慰,我们将继续努力,阻止这项法律在更大范围内实施。”
代表原告的另一团体,亚裔法律辩护和教育基金(AALDEF)的法律总监贝瑟尼·李(Bethany Li)也表示,这项裁决应该对其他正考虑通过类似“种族主义”法案的州“敲响警钟”。
另据美媒此前报道,包括得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在内的美国多州正在考虑禁止中国公民在美购置土地、住房或任何房地产,并声称这是出于“国家安全”考虑。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去年2月10日在回应相关问询时表示,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将经贸投资问题化的言行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贸易规则,有损外界对美国市场环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