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员、副局长董利国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市将把美丽海湾建设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分类打造各具特色、各展所长、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建设样板,不断提高公众对美丽海湾的获得感、临海亲海的幸福感。
系统谋划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创建基础上,推动市区四十里湾和龙口岸段打造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后续将陆续启动芝罘湾、蓬莱湾区、牟平湾区、海阳岸段、莱州湾-烟台段和丁字湾-烟台段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实现“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
统筹实施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一湾一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科学布局拓展公众亲海临海空间;持续实施“净滩行动”。同时,加强海洋民俗、渔家文化等海洋文明传承,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海洋文化景区、海洋文化产业,提升亲海文化品质。
健全完善海洋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深化陆海统筹、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湾长制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作用,运用湾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海洋环境问题从发现到处置、整改、验收的全流程管理。强化执法巡查,持续开展“碧海”“绿盾”专项执法、陆源直排海污染源综合执法等执法监管行动,不断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
(来源:大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