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亚洲硅业招股书
据相关报道,合并后的环太开发由施正荣控制大约65%的股份,剩下
的股份由王禄宝以及无锡尚德拥有。而在短暂的合并后,由于双方理念不合,在2010年,环太开发解体。
从环太开发的工商信息来看,其仅在2018年曾发生过股东变更,三名股东中江苏环太肥料有限公司(实控人为王禄宝、吴美蓉夫妇)退出,仅剩照耀香港有限公司(下称“照耀香港”)、德懿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德懿香港”)。
而德懿香港也是上述辉煌硅能源的100%直接持股股东。在美科股份报告期初,辉煌硅科技还一度作为美科股份最终的控股股东出现,并通过照耀香港(对美科股份持股比例约25%)、德懿香港(对美科股份持股比例约75%)持股。
不过在美科股份的招股书中,辉煌硅科技始终是由吴美蓉100%持股。2021年8月、11月,辉煌硅科技又将其所持股权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吴美蓉,自此从美科股份的股权架构中退出。
虽然从表面上看,施正荣如今与美科股份并无联系,但双方在业务上仍有交集。
在2021年,亚洲硅业为美科股份第供应商,采购额达2.37亿元。据了解,美科股份还与由施正荣夫妻作为实控人时的亚洲硅业签订了多晶硅的长单采购合同,执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供货总量达2.3万吨。
此前,亚洲硅业也曾试图上市,但最终或因施正荣及其历史问题终止了IPO。近日,市场又传出红狮控股收购亚洲硅业控制权的消息,交易总价或在110亿。颇有缘分的是,在交易中被视为牵线搭桥的鋆昊资本也参与了美科股份的B轮融资。
此外,在美科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中,于2021年6月入职的冯琰便来自无锡尚德及其曾经的关联公司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镇江荣德”)、扬州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扬州荣德”)。
控股股东曾多次违法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作为美科股份核心资产来源的环太开发,近年却被被曝出违法占地、走私等违规违法行为。
2022年3月,环太开发便曾被环保督察组通报。据通报内容,环太开发违法占用滩地430亩建设厂房及相应的生产设施等,2019年11月该公司仅拆除3座栈桥及少量建筑,2020年3月扬中市予以验收通过。现场督察发现,其余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仍未整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而在2018年6月的《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7)苏11刑初26号)、江苏检查网2019年发布的《江苏某科技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提到,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现“环太开发”)、
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现“大渡新材料”)、镇江大展硅科技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先后申领了多份加工贸易手册,保税进口多晶硅块料、粒料、粉料等用于加工成多晶硅片出口;
为满足生产非保税多晶硅片对粒料的需要,集团公司徐某、康某在明知国家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采用国产料件串换保税料件的做法,将串换出的保税粒料用于非保税多晶硅片的生产,但未向海关如实申报并补缴税款,致使部分保税粒料脱离海关监管。侦查机关认为上述单位共计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2800余万元。
最终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上述单位共计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797万余元,并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提起公诉。镇江市中级人民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意见及量刑建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服判不上诉。
据一审判决书,上述公司业务均由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环太开发的关联方)的光伏事业部主管。徐某作为分管三被告单位的关某物流部、进出口业务的副总经理,同意被告单位实施上述串料行为;康某作为负责三被告单位关某物流部高级经理,负责且具体实施了在加工贸易手册中加大保税粒料进口比例,提供虚假数据对加工贸易手册中粒料进行核销的行为。
而在招股书中,美科股份对这一段过往则轻描淡写,仅称“2013年至2014年期间,控股股东环太开发主要从事多晶硅片的生产业务, 在进行加工贸易手册业务中,由于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存在调换使用进口保税多晶硅粒料的行为,于2019年12月受到南京海关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