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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盛数码(4306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4-05-16 01:10:17来源:
导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114,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现金流情况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按照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33,2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32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 月 25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的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普通股同意股数29,114,3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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