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1 附件二:《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3 附件三:《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一《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公司的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监事会就 2023年度主要工作回顾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二《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请见附件三《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5,261,531.43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09,625,476.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9,572,1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86,068.00元(含税)。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公司2023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41,263,660.94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01,049,728.94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7%。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9,572,136股,合计转增58,590,3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9,027,48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现对公司董事 2023年度薪资予以确认,并拟定董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基本原则以及公司董事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2023年,公司向董事实际发放的年度薪酬(税前)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根据公司董事 2023年实际年度薪酬,结合公司 2024年经营发展情况,拟定现任董事年度薪酬(税前)标准与 2023年一致,根据 2024年经营业绩调整。
以上薪酬包含上述人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的薪酬,且最终薪酬将以确定后的实际发放结果并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确认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现对公司监事 2023年度薪资予以确认,并拟定监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基本原则以及公司监事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2023年,公司向监事实际发放的年度薪酬(税前)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根据公司监事 2023年实际年度薪酬,结合公司 2024年经营发展情况,拟定现任监事年度薪酬(税前)标准与 2023年一致,根据 2024年经营业绩调整。
以上薪酬包含上述人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的薪酬,且最终薪酬将以确定后的实际发放结果并经过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核确认为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之子、董事郑靖先生、董事胡晓列女士、董事俞建利先生、全体监事均参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为规范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之子、董事郑靖先生、董事胡晓列女士、董事俞建利先生、全体监事均参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为保证《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9、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之子、董事郑靖先生、董事胡晓列女士、董事俞建利先生参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3年,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及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81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2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83%,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持续盈利,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公司主业,深化“设备+耗材”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聚焦发展纺织领域数码喷印设备的发展,凭借先进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一方面持续巩固在纺织领域数码喷印设备的优势,另一方面积极拓展面向书刊喷印、建材饰面、瓦楞纸喷印等多产业应用领域的设备空间,并取得了积极成果。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已正式投产,数码喷印设备的产能和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厂房基建工作已基本完成,2023年度公司实现数码喷印设备营业收入 6.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2.44%。
公司持续深化“设备先行、耗材跟进”的经营模式,坚持纺织行业喷印产业链全面介入,从墨水、整机到应用链接,从而给客户提供粘性更强的全面服务。
2022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天津晶丽 67%股权,快速打通活性墨水原料合成、提纯和墨水配方等全产业链。随着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市场保有量的提升,以墨水为代表的耗材配件销售规模也将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天津晶丽剩余33%股权的收购,同时通过子公司天津宏华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进一步打开墨水耗材的扩产空间,从而提升定价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墨水产线投资是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墨水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探索数码喷印技术延伸应用,投资并购完善产业链,为技术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数码喷印技术横向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基于数码喷印核心技术的可延展性,充分利用公司在喷印核心组件的技术、规模优势以及墨水开发生产优势。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码印花行业的产业布局,公司通过内生性发展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战略布局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专注于工业喷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新型科技公司山东盈科杰51%股权,有助于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在渠道上、市场上形成较好的协同和互补,有利于提升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在书刊印刷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以双方渠道、客户共享,实现共赢。未来,公司将通过并购、独立事业部、ODM方式快速复制公司核心技术应用到非纺织领域,为公司非纺织板块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书刊数码印刷设备:公司已向客户提供了书刊数码喷印设备的核心喷印单元,并逐步在整机设计与生产方面为客户赋能,应用该核心技术形成的整机具备“数字印刷、一体裁切装订”等功能,具有“无需制版、产量高、柔性定制成本低、绿色无污染”等特点。该设备实现超高速可变数据传输和喷印;书刊双面打印技术;精准张力控制;低价稳定的水性颜料墨水方案;价格远低于境外同类产品。公司将依靠超高速直喷方面领先的技术能力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取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
2、装饰材料数码喷印设备:装饰行业传统的凹版印刷工艺已日渐无法适应小单化、图案多样化、绿色制造等变化,公司研发试验针对多种材料的装饰纹理、大理石纹理、木质纹理等多种图案的喷印设备,采用墨水恒温系统,优化了烘干结构、提高了烘干效率,扫描方向与木纹纹理方向平行,有效避免生产中的瑕疵,颜色统一性满足装饰行业要求。目前已筹备样板房装饰工程的示范项目,积极寻求合适的合作伙伴进行行业深度推广应用。
3、瓦楞纸喷印设备:在瓦楞纸喷印方面,公司已通过与全球包装纸箱板生产龙头企业合作、自建代理商渠道等方式,借助现有的销售网络和市场知名度,切入瓦楞纸包装数码印刷设备市场。
4、数码喷染设备:研发面向纺织染色,主要针对面料的无水或少水化染色设备开发,解决传统染色工艺中高能耗、高污染的问题,实现低排放、高效率、高安全的数字化工艺。目前已开发出专用微喷涂喷头和打样测试平台,小幅面喷染测试正有序进行中。
5、数字微喷涂的核心部件及其设备开发:微喷涂方面,公司旨在开发自身成本低且对耗材适配性要求低的微喷涂部件和少水化、低能耗、低成本的微喷涂设备。目前公司正在研发的数字微喷涂技术可应用于工业喷涂的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纺织品喷染、功能性涂层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研发核心部件的自动化生产线,可有效提高核心部件的良品率并降低生产成本。目前,公司已在太阳能电池、动力电池等应用领域进行了微喷涂技术的研发。
公司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产、学、研结合,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升研发人员的科研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研发团队,截至 2023年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27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28.80%。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实力不断增强。公司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多家高校深入推进技术合作交流,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9,009.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7.16%,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51.51%。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共计获得现行有效的专利授权 255项,其中发明专利50项,实用新型 196项,另获得软件著作权 76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 34项,其中发明专利 8项,实用新型 22项。研发投入的增加、研发队伍的壮大、专利技术的增多,为公司持续保持技术领先、技术持续创新构建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国外各类展会,增加潜在订单的可能性,借助展会全力拓展销售渠道。2023年 6月,公司携 VEGA9180DI高速数码印花机、VEGA X1CP精准定位数码印花机、VEGA X1pro涂料数码印花机、Model H数码印花机亮相 ITMA国际纺织机械展。VEGA9180DI是公司潜心多年,为满足市场对打印速度,画面精度,彩色纯正度等严苛要求所研发的战略产品,该产品单机日产 15000米,并且使快速打印更加稳定;另外,四重智能喷头保护系统、喷头恒温、加强型智能节水导带清洗系统、进布自动对中系统等均为快速打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VEGA X1pro涂料数码印花,能够在线上浆,一机实现印花到成品全过程,涂料墨水的不断研发,在颜色和色牢度上也有很大的提升,更适合环保需求。VEGA X1CP精准定位印花系统,更是吸引众多潮流设计师和一线品牌服务商的青睐。公司数码喷印设备产品的不断升级迭代,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增强拓宽市场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资本运作,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成功向特定对象发行 6,944,444股股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88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扩大纺织数码喷印设备产能,并新增包装书刊、装饰建材等领域的设备产能。有利于公司丰富和完善产品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数码喷印设备的产能和品质得到提升,在数码喷印推广期可以发挥“风险可控、生产灵活”的优势,亦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逐步进行产能释放,升级和完善产品体系,可有效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
(六)紧抓产业政策发展契机,推动设备市场需求提升,为公司发展赋能 2024年 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年 4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年增长 25%以上,在其“(二)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之“4.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及“5.加快建设智能工厂”中明确提到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更新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和柔性生产单元,推广面向柔性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智能装备。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打造数字化车间。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打造智能工厂。在其“(三)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之“7.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中明确提到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预计这一产业政策将刺激数码喷印设备行业产生新一轮的设备需求,公司将抓住国家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机遇,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推出更具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七)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科创 100”指数公司使命,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自公司上市以来,已连续每年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股份回购,提振投资者信心。截至 2024年 2月 24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已实际支付回购资金 7,958万元,接近回购计划资金上限完成了 2023年 10月提出的回购计划。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更多方式方法回报股东,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在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更为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逐步研究推进提高年度分红频次,积极形成中期分红习惯。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强与知名高校的产、学、研联合开发,衔接高校人才资源,不断加强生产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涵盖研发和生产等技术环节、领域的现代化生产管理技能人才,有助于未来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水平,确保技术产品的先进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建立了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及运作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并持续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公司内部制度,公司重视专业化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自身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探索更有效率的内部管理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经营效益为导向,深入强化业务管理,加强精益生产,完善质量体系建设,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不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召开,公司治理机构基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进一步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次,董事会 9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次,提名委员会 1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新增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关于收购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改选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 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
《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关于收购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 案》《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履职报告》《关于 2023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023年,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注重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设备端,2024年公司仍将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支点,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提升品质管理,巩固公司在数码喷印设备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通过对SinglePass超高速工业喷印机、涂料、书刊印刷、装饰建材等领域数码喷印新产品的加速研发及市场导入,进一步探索数码染色细分市场核心技术的研究,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进而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已正式投产,数码喷印设备的产能和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厂房基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将持续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耗材端,公司喷印产业一体化基地项目近日已在天津经开区南港工业区正式开工,拟建设年产 4.7万吨数码喷印墨水和 200台工业数码喷印机的喷印产业一体化生产线年建成投产,达产后预计产值约 17.6亿元,将打通公司数码喷印全产业链,促进企业提效降本、提升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设备和耗材组合产品的性价比,提高数码印花在纺织行业的应用普及率和市场渗透率。同时,公司将积极关注数码印花 AI赋能、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2024年,公司将在巩固原有数码喷印设备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横向布局自动化缝制设备,为快反供应链的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储备,加速“数字化装备+智能化工厂+快反供应链”运营模式的落地,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效智能制造生产线,加快推进同类战略项目在其他纺织产业集聚区的拓展与落地。另一方面,公司将重点推进书刊包装印刷、装饰建材饰面印刷、瓦楞纸印刷、标签打印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积极进行国际市场拓展,使公司业务发展结构更加多元化,稳健推进营销渠道及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以高质量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为客户持续赋能,加速公司产品应用场景扩容。2024年,公司还将积极参加有影响力的展会、技术交流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海外市场布局。
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公司产能的不断扩大,公司将加大人才储备,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基于业务发展导向优化组织结构,重点加强技术人才引进,在核心领域做好人才规划。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2024 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开放的企业文化,采用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与股权激励政策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员工凝聚力,激发创造性。
4、践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4年,公司将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提升经营管理质量,规范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积极进行投资者交流,增强投资者回报,践行社会责任,形成公司、员工、股东以及合作方多方利益的共建共享共担。
2023年,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新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2023年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7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对外投资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24日 附件三:《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结论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42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我们审计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华数科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带来毛
2、报告期末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及报告期内
注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报告期同比增长42.40%,主要系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
注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报告期同比增长82.69%,主要系本期公司参加展会增多导致宣传展览费增加以及业务增长带来销售人员工资和差旅费用增长所致;
注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报告期同比增长7.08%,主要系本期公司规模扩大导致员工薪酬支出和办公差旅费用增加所致;
注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报告期同比增长51.51%,主要系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上升以及研发材料领用增加导致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及变动情况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收购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长所致;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