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要求报名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6.教学辅助岗位招聘不受择业期限制,要求年龄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辅导员岗位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要求年龄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其他要求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答案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河南师范大学(网址https://.htu.edu.cn/)网站,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选择“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8时至2023年9月6下午18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旦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htu.edu.cn/rsc/)发布,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答案
答案包括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人力资源部网站。
3.答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答案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答案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答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由我校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3-33258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1970(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黄淮学院2023年硕士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专任教师3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黄淮学院2023年硕士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1年、2022年、2023年硕士毕业生,年龄为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毕业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答案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黄淮学院网站(网址http://.huanghuai.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28,进入“河南省大中专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9:00至2023年9月1日18:00止。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答案
答案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查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答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答案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答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答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50名。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硕士研究生50名。详见附件《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1届、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建筑学、车辆工程、工商管理、体育教育岗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6.应聘人员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除辅导员外,其他岗位人员须从事3年辅导员或行政岗工作;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答案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分别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 henlivtc.com),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step2.aspx?sid=42,进入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8时至2023年9月1日18时,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答案
答案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需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校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括实际操作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答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答案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答案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