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小区A栋(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 摄)
和谐家园小区C栋(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 摄)
和谐家园小区位于黑龙江省明水县市场街和团结路东北角,算是在当地较为繁华的地段。说是小区,其实只有两栋楼——A栋和C栋,共331户,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两栋楼均为地下一层和地上六层。A栋地下一层至楼上二层为商业服务区,三层至六层为住宅;C栋地下一层是地下室,一层是商业服务区,二至六层为住宅。
两栋楼此前已被鉴定为危楼,2019年10月,所有住户和商业服务人员都被要求强制搬离。小区楼房表面看起来还相对较新,里面却破乱不堪。搬离后的住宅楼里,只剩下满地的垃圾和废弃的生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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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带记者看危楼内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 摄)
A栋楼住户陈向阳(化名)说:“看看这下沉程度,住了9年就成危楼。这是我的房子,看这中间塌的程度,明眼就能看出来。地砖都鼓起来了,北面的阳台吊顶根本就吊不住,试着吊了3次,这种情况能钉钉子吗?”
陈向阳现场拿出一根笔直的木棍,一侧抵着墙边平放在客厅地板上,另一侧木棍竟悬空5厘米左右。记者又来到另一户棚改回迁户的家里,住户张胜(化名)说,在房间里跺跺脚,震感都很明显。“楼层都有震感,这太邪乎了。”
多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房屋质量问题早在2017年就开始暴露出来,大家不敢住下去,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居民孙先生说:“在2017年,楼板就开始下沉,然后开始整改,后来老百姓都发现楼板下沉了,初步鉴定是D级危楼,之后再鉴定,还是D级危楼,我们搬出去以后又鉴定了一次,仍然是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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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栋楼小区内部外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 摄)
2019年8月和2020年5月,明水县相关部门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工程质量检测站,先后对和谐家园小区棚改工程综合楼A座和C座主体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两栋楼均为D级危楼,鉴定报告明确,小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报告还披露,和谐家园这两栋住宅楼始建于2009年,施工单位为绥化市青冈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绥化市监理公司明水分公司。
棚改小区出了质量问题,331户居民已经搬离4年多,危楼一直没有被拆除,新楼重建更是遥遥无期。当地政府发给每户每年4800元的临时安置费。小区居民吕先生说,明水县的租房价格每年平均6000元至8000元,家里需要添钱租房。
吕先生说:“房租费交不上,住不上房子。眼看到2024年,4800元的临时安置费根本不够,租房需要8000元至9000元,个人还得多掏4000元至5000元垫付。”
和谐家园小区的居民们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份就领到了今年的临时安置费,10月份以后到明年的安置费用,现在还没有着落。另据小区商业服务业主们反映,小区约有80多家商户,相关安置费用已停发2年多。
小区住户佟先生告诉记者,这里曾是平房,他在平房里住了一辈子,好不容易住上了楼房,结果还是危楼。另一棚改回迁户吴先生说,这几年他光搬家就搬了5次。
吴先生说:“找房子都找了五六次。他们驱赶我们,并且说是要卖房。”
为安置和谐家园小区的住户,明水县曾向黑龙江省财政厅申请超过1亿元的债券资金用于重建新楼。这笔钱已于2021年7月拨付。2年多过去了,危楼为何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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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小区居民曾在黑龙江省政府官网给省长留言反映问题,绥化市政府的公开回复中提到,确定和谐家园小区住宅楼工程质量问题为工程质量,需进入司法程序处置,在确认责任主体前,该楼不能拆除重建。到公开回复的时间点,和谐家园小区项目已完成了可研、评审、发改委立项、施工图初设,并纳入棚改计划,待司法鉴定结束,确定责任主体后启动建设。
2019年9月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责令和谐家园小区A栋C栋居民立即自行撤离(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但这一等,又是2年多。11月22日,多位小区居民再次找到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玉臣,询问危楼重建进展。赵玉臣说,小区居民必须签订3份相关协议,才能领取临时安置过渡费。
赵玉臣:现在回迁协议和委托协议不签,房租(临时安置过渡费)肯定不给。C栋的(重建)设计方案还没出来。
居民:图纸还没出来,让我们如何签?
赵玉臣:没有影响。先让回迁户签完,然后让商业服务人员签。
今年9月开始,小区居民们被要求签订《和谐小区危楼重建代偿协议书》等3份协议。甲方为明水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中心,乙方为房屋所有人。明水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副局长谭海峰对来访的居民进行了解释。
谭海峰:C栋原先的计划是把二层变成商业服务区,后来又改了,到现在也没给设计图。
居民:如此拖延,何时是个尽头?
谭海峰:A栋108户,签了58户,还有50户,而背着贷款的还有20多户,现在银行说,必须先把贷款还上。
居民:(贷款合同)没到期,我为什么要还?
谭海峰:是啊。
明水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也着急拆除危楼,但前提是签协议的住户比例得达到60%。“第一是代偿协议,第二是拆除协议,第三是委托律师协议,一共是签三份文件。第一,之所以签代偿协议,因为盖楼的是开发商,现在开发商盖不起了,政府替他们盖,之后还给住房;第二,之所以签拆除协议,是因为需要居民同意拆除才可以;第三,政府还得追索资金,不管个人(开发商)是否能够拿出来,都需要追索,否则就是政府的责任。”
目前,仅A栋住户已开始签协议,但近3个月下来,近一半住户不愿意签。据记者了解,主要因为新楼需加装电梯井,核算下来,公摊面积超过了30%。
相关负责人:这楼原来没有电梯,现在有电梯了,公摊面积变大,虽然按照1:1.1偿还,但是实际上住户觉得没得到。
居民:关于均摊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是不能达到30%的,现在都达到30%多了。
相关负责人:因为给你们看的内容太多了,所以老百姓就不签了。
记者:如果不看,怎么签?
相关负责人:那里是危楼,跟买楼的情况不一样。晚盖1个月,政府得拿出很多钱。现在统算出,楼要是再不盖,就没有盖楼的钱。
记者掌握的一份落款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的文件显示,早在2021年,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向黑龙江省财政厅申请到了超过1亿元的一般债券资金,预算单位是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和谐家园小区A、C栋的改造。这笔钱已累计拨付980万元,结转资金9123万元,结转资金在明水县财政局账户。
2021年申请到了债券资金,2年多过去了,从项目进展来看,这笔钱仍未发挥效益。现在让住户们签协议,有的居民觉得公摊过大,有的身上还背着贷款,无法按要求先把贷款还清,项目如何推进?
小区居民认为:“让我签合同,合同签约比例得超过60%,才能立项。如此,责任不都推到老百姓身上了吗?本身政府就有责任,(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理都不知道如何开展的,居住9年就成了危楼。”
棚改住宅楼何以建成了危楼?危楼拆除和重建什么时候才能启动?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