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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回收计划(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回收)

2022-07-27 04:25:06来源:
导读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回收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回收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回收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货款回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管理规定包括了公司货款回收的程序、期限、责任及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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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也适用于各子公司。

2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货款的回收力度,加快公司资金流动速度,缩短资金流转周期,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3 货款回收一般规定

3. 1 销售人员对自己区域内所负责签定的已供货合同必须按期回收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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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自供货之日起的五个月内,销售人员应回收货款全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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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自供货之日起的十个月内,销售人员应全额回收货款;

3.4 自供货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货款全部回收者,奖励该笔合同业务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10%(合同金额须在公司规定的结算底价之上);

3.5 自供货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货款全部回收者,奖励该笔合同业务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5%(合同金额须在公司规定的结算底价之上);

3.6 每笔销售合同供货后五个月内60%货款回收不到帐者,扣除该笔合同销售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15%;

3.7 每笔销售合同供货后十个月内100%货款回收不到帐者,再逐级扣除该笔合同销售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15%。

4 各销售员对自己区域内的签单(并通知公司供货的)合同负有完全的收款责任,每笔超期滞收款的销售合同将按如下规定扣缴滞纳金:

4.1 销售合同供货后十个月内货款回收不满全额货款者,自第十一个月起,每月应扣缴货款未收回部份1‰的滞纳金,滞纳金每季度由销售计调员结算后,开具销售费用申请单,经区域销售员及其主管确认签字后作为交际费用计入各相关区域销售费用中;

4.2 收款期按月计算,月末最后一天为本月到期日,欠款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计算;

4.3 应扣缴的滞纳金可由财务部在销售人员的总收入中代扣。

4.4 合同签定人在各级规定期限内若无力回收货款者,公司将派员支援收款,收款过程中所支全部费用列支入该销售员的销售费用中。若该合同有销售费用提成或奖金,由收款人员及签单销售员共享。

5 对于没有正式销售合同的订单,销售计调员可根据经办销售员的口头订单(必须附客户要货的传真件或其他要货函件)视情况而定是否备货或发货:

5.1 该客户资信度良好,又属于长期合作的稳定客户,并且负责该笔销售订单的经办销售员在公司有良好的业绩可以担保这批口头订单的供货责任,可以考虑先发货,后补签正式合同。

5.2 经办销售员以口头订单形式申请发货的供货金额(以公司结算底价计)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发货前须经其部门经理在口头订单上签字认可,签字主管与该销售员同责。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口头订单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或主管销售的副总批准,另行文执行。

5.3 对没有签定正式合同而销售员要求公司提前发货的每一笔销售订单,经办销售员负有完全的债务偿还责任——在口头订单上须注明该笔货物供货后由责任人自己负责回收全额货款,如发生坏帐,由要求发货的经办销售员自行承担偿还该笔货款(按公司结算底价核计赔偿)。

5.4 已发货后还未签定正式销售合同或未开出销售发票的供货订单,自供货之日起经办销售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将正式销售合同补签回来或开出正式发票给用户使销售成立。

5.5 供货后三个月内未能补签回正式销售合同或未开出正式发票的供货订单必须与经办销售员的销售费用提成及销售奖金挂钩:

5.5.1 自供货之日起算,三个月内未将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未开出正式销售发票者,扣除该笔已发货订单个人应得总费用的5%;四个月内未将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未开出正式销售发票者,再逐级扣除该笔已发货订单个人应得总费用的5%;五个月内未将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未开出正式销售发票者,再逐级扣除该笔已发货订单个人应得总费用的5%;依此类推下去,扣款幅度将一直延续到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开出正式销售发票并为客户所接受为止。

5.5.2 所发生之扣罚款项由销售计调据实每月开具“罚款工作联系单”通知到相关部门及个人(一联给财务部,一联给销售部留存,一联送达责任人),年终统一在销售员的总费用中扣除。

5.5.3 对于既不补签正式合同又不开出客户同意接受的正式销售发票的供货订单,自供货之日起算,三个月后,经办销售员的岗位工资考评按失职大小处理——每月应扣除岗位工资考评分5~100分。由销售计调员每月25日前开具工作联系单至销售总部负责岗位考评的专职人员处,实施扣罚。

5.6 根据经办销售员的书面要求公司已供货的样品,由经办销售员负责将正式销售合 同签回,并负责回笼货款。销售未成立又不可再供货的样品可视情况折算,按公司结算底价在经办销售员个人应得总费用中抵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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