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是内中国特有容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进行整改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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