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晨曦
又有上市券商遭遇立案调查。
3月31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在执行泽达易盛(现*ST泽达)首发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决定对其公司立案。
2022年11月,泽达易盛遭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法拟被采取强制退市,实控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同期,东兴证券也发布风险提示称,对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时隔四个多月,东兴证券还是遭到了监管的立案。
近期,公布2022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其中包括多起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指出,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多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规则的要求审慎执业,认真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
泽达易盛项目未勤勉尽责
东兴证券遭监管立案
东兴证券保荐泽达易盛的“雷”,终于落地。
3月31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证券法》《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东兴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东兴证券此次遭遇监管调查,市场此前已有预期。2022年11月,泽达易盛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法拟被采取强制退市,实控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同期,东兴证券也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并称,将认真反思,加强管理,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提高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能力。东兴证券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泽达易盛的持续督导工作,严格督促泽达易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并对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今年1月,东兴证券在2022年业绩预告中再度作出风险提示称:截至业绩预告披露日,公司未因保荐泽达易盛相关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可能会对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就在此次公布立案调查的前一日,东兴证券披露2022年年报。对于泽达易盛项目,东兴证券再度表示,“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近年来,东兴证券投行业务突飞猛进,冲入行业上游水平,在业内曾有“投行黑马”的称号。2022年年报显示,东兴证券当年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净收入11.35亿元,行业排名第14位。股权主承销规模(不含可交债和并购重组配套融资)169.83亿元,行业排名第18位;IPO主承销规模117.55亿元,行业排名第11位。
2022年12月,中证协公布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其中A类12家,B类50家,C类15家。东兴证券获评B类评级。
造假时间跨度或达6年
市值仅余4.1亿
回顾泽达易盛一路以来的表现,可谓是“上市即巅峰”。
2020年6月,泽达易盛登陆科创板市场,上市初期股价曾达到85.56元/股的高位。此后,泽达易盛股价一路下行,在遭遇调查及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时期,更是连拉“20CM”跌停。至今,“披星戴帽”的*ST泽达总市值仅余4.1亿元。
中介机构的选择上,泽达易盛冲关科创板时的保荐券商自然是东兴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坤元资产评估。
就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看,泽达易盛及相关人员涉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
在上市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1亿元。泽达易盛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拟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名相关人员拟被采取警告、高额罚款及市场禁入等措施。
3月31日晚间,*ST泽达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十九次风险提示公告。*ST泽达称,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公司有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尚未收到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将全力配合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面注册制推动中介归位尽责
近期,公布2022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20个案例中,即包括国海证券、大公国际、鲁成所未勤勉尽责系列案、堂堂所未勤勉尽责案、永拓所未勤勉尽责案3起中介机构案件。
指出,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多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规则的要求审慎执业,认真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
与此同时,业内因投行业务违规遭遇监管立案调查的券商数量也在持续增加。
2月6日,东北证券公告称收到立案告知书。因在执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定对东北证券立案。
同期,东海证券也收到的立案告知书。因在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证券会决定对东海证券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从“受理即担责”到“申报即担责”,全面注册制的到来,对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表示,在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后,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在“放”的同时加大“管”的力度,督促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
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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