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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整改措施!合肥医保局反馈市委巡察落实情况_安徽

2023-08-14 17:50:15来源:
导读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

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市医疗保障局组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市医保局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调度,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市医疗保障局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局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多次召开组会议,专门听取并研究巡察整改涉及的加强风廉政建设、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组专门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检视,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和长效机制建立要求。

(二)强化领导,定期调度。成立了组、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就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在工作例会上调度相关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紧抓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分析会,对各项巡察任务进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度。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医疗保障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步骤、任务、分工和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剖析症结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了整改清单和台账,切实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每周收集整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定期更新完善整改台账,报局领导班子和纪检组掌握,及时督促调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学懂弄通做实总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有短板。

(1)工作推进跟不上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市医保监管中心、市医保征缴权益中心力量,市医保监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已达9人,另有1名工作人员正在招考;市医保征缴权益中心目前15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4名编外员额已全部配齐。二是加大机构建设谋划力度,拟对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优化。三是发挥市医保监管中心职能作用。四是提升医保征缴和权益管理工作,出台了市医保征缴权益中心内控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医保征缴综合柜员制服务,并积极与税务对接做好全责医保征收工作。

2.职责使命履行不到位。

(2)法治医保从严从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3年起,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在检查中只要发现存在问题,均出具《合肥市医疗保障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二是印发了《合肥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将省最低奖励标准由200元提高为500元,并细化了部分工作规程,以更好地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

(3)智慧医保监管服务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接口改造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186家接入智能监管事前提醒服务,158家接入事中预警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中。二是召集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共享。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对所有医院进行实地调研,建立线上就医专区并完成测试,将已上线的医疗机构纳入就医专区集中管理,目前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已覆盖90%以上,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和移动支付结算笔数、结算率位居全省前列,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上就医全流程和“一码通办”医疗机构32家。

(4)协同医保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合肥市2023年度医保基金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除外机制,细划固定退出病例类型,增加依申请退出病例占比,由原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三点五。二是会同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有效衔接;精神疾病按床日付费政策已全面落地。三是印发了《分开支付植(介)入类医用材料目录》,明确对于使用价格差异较大的植入类医用材料病例,计算该病组基准点数时相应材料费用予以扣除。四是印发了《合肥市2022年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清算方案》。五是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度清算;6月28日,完成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2022年度清算。六是已完成与平安公司2021居民医保经办、人寿公司2021年大病保险承办的清算;2022年度与商保公司的决算数据已经核对完成,即将完成清算。

3.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5)监督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按照《合肥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对商保经办进行监督管理,近期正在根据省医保局新出台的管理规程,对我市内控管理规程进行修订。二是开展对内控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商保经办机构监督管理,市医保中心内审科对基金拨付数据进行抽查并建立抽查台账,对手工报销和基金拨付开展常态化检查并对疑问报销材料进行退单处理;市医保中心内审科和办公室联合采取“四不两直”对各商保经办开展了内控管理和行风建设专项检查,并邀请第三方开展窗口行风暗访活动,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了有效监督管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三是强化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分片区开展政策解读,在肥西县、庐江县,分别开展了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相关业务暨DRG付费政策培训。四是依法推进基金监管工作,加大行政处罚考核力度,将各县(市)区行政处罚数量纳入考核指标中,已对一起医疗机构串换收费案件进行处罚。五是正式印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统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6)基金支付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医保信息系统承建方搭建死亡人员数据信息库并开展应用,数据信息库已开始搭建前的准备工作,即将开始搭建。二是已对接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尽快做好死亡人员数据信息共享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权力运行存在薄弱环节

4.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7)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局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建工作的系统谋划,修订完善了《组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落实从严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加强廉洁机关建设工作,组会专题研究并通过实施方案;结合业务分工,建立局组成员联系基层支部制度,常态化加强对基层建工作的调研指导,推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健全完善建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每季度对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落实组织述职评议制度,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对各支部开展互学互促。

5.“一改两为”落实有差距。

(8)形式主义仍有表现。

整改情况:一是将发文文号精简为9种,并严控文件数量。二是修订了《合肥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前置了资金使用审核环节,加强资金使用预审,严格限制包括购买服务项目在内的所有非必要项目实施;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自查工作,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三是近期将组织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排查,杜绝形式主义问题再次发生。

(9)医疗单位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培训会议,县(市)区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全市169家公立医疗机构共38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邀请省市医保部门专家对2022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政策要点、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平台应用规范、基金监督检查常见违规问题及我市现行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政策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医疗机构反响良好。同时,赴市一院、滨湖医院、市二院、庐江县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调研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最新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与解读。

6.处理违规问题标准不一。

(10)处理违规问题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制定《合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制定查处标准,统一查处口径。《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正式印发执行。

7.财务管理不严格。

(11)财务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医保中心2021年度补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已于缴费后次月补扣到位,今后将主动加强与人社征缴部门联系,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

8.落实建主体责任缺位。

(12)落实建主体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建工作调度会,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员参与日活动等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今年两次对支部工作记录本、员学习记录本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二是各支部修订并落实《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细化完善指标设置,按要求进行公示,加强对员的动态管理。三是各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中查找的问题,制作整改清单,及时补缺补差。四是局总支把日常督查、抽查情况作为各支部年底评优评先、支部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促进各支部创先争优,取长补短、互学互促。

9.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13)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已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会前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根源,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二是局组带头,局组成员之间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做到见人见事有内容,红脸出汗有辣味,达到提高认识、相互帮助、凝心聚力的目标。三是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订“四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照单销号,确保查摆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

10.基层建工作有短板。

(14)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章程》《中国共产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做好基层组织换届。2023年2月,合肥市医保中心新一届支部完成换届,并同步建立了组织换届任期台账。二是持续推动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每月发布工作提示单,对发现问题及时剖析原因,立行立改。

(15)内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谋划、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丰富的主题日活动,近日开展了春季植树、传承红色基因、参观大数据中心、“低碳生活、健步向前”等活动,切实增强建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二是合理安排主题日时间,主题日活动参与率有效提升。

(16)星级支部创建标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员教育管理,加强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惩戒导向,局领导兼任市医保中心主任,促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入融合。二是结合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等,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全面打造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支部。三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安排,坚持对创评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各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局总支开展建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补缺补差。

11.员教育管理有欠缺。

(17)员积分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建工作调度会,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员参与日活动等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各支部修订《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细化完善指标设置,按要求进行公示,加强对员的动态管理。三是各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中查找的问题,制作整改清单,及时补缺补差。四是组织开展总支督查、支部互查等活动,取长补短、互学互促。

(18)发展员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五期务工作培训,同时局总支组织各支部委员专题学习有关务知识。二是严格落实今后的员发展工作流程,做好发展对象的员发展工作,把好员发展程序关、材料关。

1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19)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市医保中心空缺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正、副科实职选拔任用调研工作;动议市医保局机关副科实职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培养工作,对局机关干部开展轮岗交流工作。

13.审计整改未落实到位。

(20)审计整改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4月10日,平安公司2020、2021年居民医保和人寿公司2021年大病保险决算均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的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始终以建设为统领,紧扣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公平医保、法治医保、价值医保、规范医保、智慧医保“医保”建设,推动全市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继续坚持把深入学习的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用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头作用,面向全体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员干部理论业务水平。

(二)不断强化担当。不断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的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机关员干部坚定立场和方向。

(三)着力提升宗旨意识。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批评教育和监督,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选树我市医保系统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基层调研,了解群众心声,查找存在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迫切需求,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前瞻性、统筹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监督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增强防范风险意识,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五)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流程,规范医保经办服务,完善“同城通办”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一站式”服务。加强医保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基础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和考核标准化,着力打造全省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个最”样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63531006;邮政信箱: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800号市国土规划大厦三楼315室;电子邮箱:hfybj2019@163.com。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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