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地铁站3.25亿新元大项目
调查局文告指出,林国城的业务与易华仁掌管的交通部有关联。
控状指,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林国城的林增控股正在进行T315合同,为丹那美拉地铁站进行工程。
(丹那美拉地铁站。图源:SMRT)
2016年,陆路交通管理局跟林增控股签订合同,总价值3.25亿新元,为丹那美拉地铁站增设月台、轨道等项目。该项目仍在施工,预计2025年完成。
在同个时候,林国城给易华仁送了上述贵重物品,并未提出任何要求(for no consideration)。
根据新加坡法律,公职人员只要收取好处,即便没有为行贿人做任何事,仍可被判刑。
易华仁否认有罪。本案展延到4月2日进行刑事证据披露会议,易华仁获准继续保释。
林增建筑公司2019年之后没有新项目
据“新加坡眼”调查,林国城是林增控股公司董事经理。
林增控股是个八十多年的老字号,它旗下的林增建筑公司从事土木建筑,曾做过的大型项目包括豪华酒店、高速公路、地铁站等等。
今早,陆路交通管理局发文称,从2019年起,林增建筑公司没有获得该局的新项目合同。
易华仁是在2021年5月15日受委为交通部长。此前,他担任新闻与通讯部长。
换句话说,在易华仁担任交通部长之后,林增公司没有取得新合同。
1月18日被控27条罪状
今年1月18日,易华仁已被控27条罪状,指他收取王明星价值21.8万新元的各种门票,包括F1赛车、在英国的足球赛和音乐剧演出门票,以及乘坐王明星的私人飞机等。
加上今天被控的8条,易华仁一共面对35条控状,涉案金额高达40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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