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对应上浮50%。
同时,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另外,深化区域提取互认。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此外,在《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互认互贷的规定,即明确“符合规定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青岛延长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政策
8月22日,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回应群众关切,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延续青岛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支持政策。
通知提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放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重庆要求相关政策能出尽出、应出早出
8月21日,据“重庆发布”公众号消息,重庆市委副、市长胡衡华在推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发展工作专题会议上强调,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当前房地产发展的形势判断和政策取向,进一步坚定信心,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胡衡华指出,、国务院就做好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发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判断、新部署,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房地产发展的政策取向和重点工作。重庆常住人口连续多年增长,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产业升级不断加快,未来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有潜力有空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吃透精神,以有为政府带动有效市场,以存量换增量,以空间换时间,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胡衡华强调,要紧盯“金九银十”,进一步聚焦问题、攻坚克难,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要着力解决政策问题,研究落实好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相关政策能出尽出、应出早出。要着力解决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问题,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建设。要着力解决保交楼和“两久”“两改”项目等资金问题,抓好向上争取和内部挖潜,多渠道筹集资金。要主动跨前一步,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打破思维定势,大力提升效能,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着力引导预期、提振信心,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