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老人上前阻止。图/视频截图
像很多此类案例一样,当这一事件迅速发酵,成为舆情后,当地官方迅速予以回应。湖州市南浔区有关部门1月2日发布公告。概括言之,其一,肇事者孙某为旧馆塘南农贸市场第三方管理公司(湖州鼎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蔬菜情况属实。其二,孙某已经被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公安机关传唤。其三,涉事公司内部整顿,向菜农赔礼道歉。意料之中,只是这次没有“临时工”,而是第三方管理公司。
表面看,处理及时,行动坚决。但,远远不够!近年来,这种基层执法特别是城市管理中接二连三地出现这样突破底线的恶行劣迹,仅仅是“执法者”个人素质的问题吗?仅仅是第三方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吗?不要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
如果不对孙某这种直接责任人进行及时有力的惩处,不对更高的管理者进行严肃严厉的问责、警示与处罚,继续罚酒三杯,甚至一味护犊子高举轻放,就无法对相关执法者形成真正的震慑。如果不对公共服务外包这样的制度、做法进行系统性梳理并进行针对性的纠偏,这种流氓式的“执法”或许会此起彼伏、没完没了。二十多名“城管外包”抢老人甘蔗的丑事才过去多久?忘了吗?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竟然连“执法权”都能“外包”,这就是不作为+胡作为。如果不能对公权力特别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执法、公共服务形成完备有效有力的监管机制,总靠媒体曝光解决问题,那只能是解一时之急,结果往往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个体的尊严是实现我们社会理想价值的“温度计”,对人的尊严特别是弱者的尊严的关照程度折射的是社会的温度和法治的标线。只有构建严密的网络,将公权力约束在法治的框架下,才能真正控制住“人性之恶”,像孙某这种掌握一点“权力”就肆意妄为的人才能无“用武之地”,我们每个个体的尊严、权利才能真正得到全面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