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怀孕期间,公司也为客户设计了“贴心细节”,黄璐表示,孕期全程托管,“每天都有监控视频,中间你们想送营养品,我们也会告诉你孕妈的地址。”
套餐88万元
包性别、出生证等
据红星新闻,上官正义出示的一份签订于6月的合同显示,除了第三代试管婴儿服务,乙方“星回公司”还提供第三方辅助生殖服务,其中包括为甲方寻找一名生理满足要求的助孕志愿者:年龄在约20到35周岁;内分泌正常,条件良好,达到良好的移植条件。此外,如在植入前出现助孕志愿者因健康原因和意外不能履行助孕志愿者职责的情况,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助孕志愿者。这份合同的末尾,还盖有“广西星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印章。
此外,出生证明办理费用,也写在合同中:45岁以下,出生证明3万元;45岁—49岁,出生证明6万元;50岁—53岁,出生证明10万元。
合同里还载明,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甲方提供试管婴儿医疗机构、医生以及第三方辅助生殖机构的咨询和服务,帮助甲方预约相关医生并安排专业人员陪同甲方前往相关医疗和服务机构,帮助甲方完成整个试管婴儿及第三方辅助生殖周期。若甲方因医疗、供卵及第三方辅助生殖服务引发,乙方会尽力协助甲方与机构、医生协商或诉讼解决。
▲上官正义出示的一份签订于6月的合同
上官正义表示,12月13日,他陪同一名男性与星回公司工作人员咨询事宜,双方签订88万元合同,内文称本合同为IVF(人工受孕)第三代试管婴儿志愿者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IVF疗程的医疗服务、生活服务及后期志愿者受孕及生产的服务等,通过乙方的服务帮助甲方成功获得自己的亲生宝宝为止。
12月17日晚,上官正义向红星新闻提供了当晚他的暗访视频。暗访视频显示,上官正义以付费为由,与自称星回公司“法人”的黄某见面,黄某表示目前该公司按阶段收费,第一阶段先收取5万元,总价88万元,含出生证明办理费用,单独的出生医学证明10万元。上官正义询问公司是否合法,黄某表示“在这里肯定不合法”,其表示成立的是一家信息公司,相当于打了擦边球,之后会推荐客人进行后续对接。在上官正义亮明身份后,黄某则否认自己参与。
据大象新闻,根据记者的诉求,黄某量身定制了一份“套餐”。在这份印有星回公司商标的《志愿者生殖服务协议》上,妈妈被称为“志愿者”。给记者定制的这个套餐,黄璐报价88万元,但“如果不选择性别,可以优惠到76万”。
为了促成合同,黄某还点明了公司的“核心业务”,即在最后的生育环节,让客户顺利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她透露,临产时,公司人员会带妈妈到公立医院进行分娩,并买通医生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代妈(妈妈)拿着你(客户)的真实信息进行登记,拿着身份证明刷一下就可以了。”黄某还表示,“如果你们害怕,我建议你们到泰国、哈萨克斯坦去做,多加五六万就好了。”
多人多次举报
官方:没找到证据,该公司已关门
据红星新闻,12月18日,上官正义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举报,认为星回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接待工作人员建议向12315投诉。记者多次拨打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开电话,显示正在通话中。记者拨打星回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显示已关机。
据大象新闻,今年11月份,曾有人多次向南宁12345及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投诉举报该公司,均无任何查处。目前,12345网上查询进度为“办结”状态,而记者拨打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咨询,接线人员回复:“没找到相应证据,没办法处罚。”
红星新闻了解到,此前有人就“星回公司涉嫌开展非法”一事向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举报,该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接到投诉后派人前往该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关门。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星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体育健康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等。
“”在我国被明令禁止
专家:协议无法律效力
据央广网,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定》明令禁止相关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对于违反办法和规定的医疗机构,政府应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政法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于2023年6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由此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和校验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政处罚力度。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技术和人员管理,严禁辅助生殖技术从业人员在不具备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技术类别的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禁互联网医院开具属于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所列的辅助生殖常用药品处方。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进一步加强身份识别管理,配备必要的身份识别硬件设施,至少包括身份证读卡器、生物识别系统(如指纹、脸像)等,在患者取精、取卵、胚胎移植等关键环节核查身份信息。
方案要求,各地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追究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撤销所在机构辅助生殖技术资质,对医务人员视情形轻重,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医疗机构、非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方案明确,6-8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工作。包括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自查整改等工作。
不过,一些地下中介,为了让委托方和妈妈安心,往往会拿出约定条件明确的所谓协议。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据央广网,“我认为是无效的。我们的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虽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并不是刚才所讲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但是在民法典中还有另外一项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的协议、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根据这一条,应该说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说。
编辑|段炼 杜波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红星新闻、大象新闻、国家卫健委网站、央广网、公开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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