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4日,江西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景德镇市、新余市、赣州市和抚州市反馈督察情况。截至今年7月底,督察组交办的736件信访件已基本办结。生态环保督察是我省推进绿色发展的举措之一。近年来,江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生态优势从点上出彩向全域拓展。
我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挖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潜力,推动《江西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试行)》《江西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出台,倒逼企业全面提升治污水平,制定出台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力改善大气环境;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萍乡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针对重点建制村和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新建设施质量和已建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95.3%,PM2.5浓度31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多年稳定保持中部地区第一位;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
生态文明建设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各地追青逐绿、向美而行蔚然成风。我省印发《关于推进江西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省示范创建提档升级工作,做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载体,持续畅通“两山”转化途径。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居全国第四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4个,居全国第七位。今年以来我省各地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122份。(朱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