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江歌案”于2017年受到大众关注。此后,网上出现针对江歌的负面和极端言论。江歌母亲开始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孩子名誉。
上海网民谭某在网上连续发博,以文章和漫画形式歪曲“江歌案”。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据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二审判决,以侮辱罪判处谭斌一年,以诽谤罪判处九个月,合并执行一年六个月。
另一安徽女子张某某使用多个网名在网络传播侮辱和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2021年3月4日,张某某被安徽淮南田家庵区人民一审判处犯寻畔滋事罪处1年。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日,安徽淮南中院二审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是相对垂直的可追究网暴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其主要处理涉嫌诽谤的网络暴力行为,即故意捏造、篡改并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情节严重”前提下可追究刑责。
根据《解释》规定,“情节严重”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等严重后果的;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满足以上条件,可向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