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卖牛羊肉的商户在摊位上方安装了12盏“生鲜灯”。 本报全媒体记者 徐黎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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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新鲜的肉类、果蔬在有颜色的灯光照射下,变得红润鲜嫩,青翠欲滴……这种可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相关经营场所将不能使用“生鲜灯”。
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但禁用“生鲜灯”此前一直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离该办式实施还有3个月时间,目前菜场“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如何?商户、消费者有何看法?连日来,本报记者探访南昌多家农贸市场,发现“生鲜灯”的使用率很高,许多菜场、超市的水果、蔬菜、肉类区域都会用到不同颜色的“生鲜灯”。
使用普遍
有摊位一次用10多盏
8月17日,在南昌经开区凌波路农贸市场,记者发现肉摊的商户无一例外使用了红色灯罩“生鲜灯”,一个摊位至少装了3盏,最多的摊位装了10多盏。在该市场蔬菜和水果区域,部分商户使用了各种色调的“生鲜灯”。红灯罩搭配冷白光用于肉类,看上去很红嫩;绿灯罩搭配正白光用于蔬菜,看上去很新鲜;黄光用于水果,让各类水果看起来更诱人。
“明明看到摊上的猪肉很鲜嫩,回家打开塑料袋,发现颜色有些暗淡,而且有一股淡淡的臭味。”家住凌波路农贸市场附近的傅先生向记者说起他上次买肉的经历。当他返回肉摊时,发现离案板上方不到一米的距离,吊着5盏红色灯罩的“生鲜灯”,这才意识到他被灯光蒙蔽了。
“商户玩的是障眼法,用灯光误导消费者。”傅先生气愤地说,一般人不会注意上方的灯还有玄机。
在红谷滩区的一个农贸市场,部分卖卤味的摊位也使用了红灯罩的“生鲜灯”,刚出炉的烤鸭在朦胧的灯光下红彤彤的,让人垂涎欲滴。
新建区长堎街道型超市肉品区的摊位上,也挂满了“生鲜灯”。一名商户直言使用红灯罩的目的就是从视觉上吸引人,让人产生购买的欲望。
采访中,不少商户表示其商品没有问题,使用这种灯就是让商品的卖相好一些。
还在售卖
律师称要制定评判标准
“生鲜灯”禁用虽然进入倒计时,但在某电商平台,记者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了数十种品牌和数百件商品。部分商家更是打出了“照猪肉照水果,生意好到停不下来。”“专业调色,提鲜增亮。”等广告语,不少商家的月销量达2000单以上。
对于“生鲜灯”的商品评价,不少购买者给出好评:“用了这个灯,销量翻一番。”“这个灯照出来的肉很鲜嫩,没有灯照的猪肉白白的没人要。”等等。
采访中,大多数消费者对商户使用“生鲜灯”改变商品颜色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是摊主故意让顾客对肉的新鲜度产生错觉,“我们希望看到猪肉的真面目。”
多名商户告诉记者,他们也知道了“生鲜灯”将被禁用的消息,会随着管理办法落地弃用“生鲜灯”,转而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允许的照明灯。
“关键是食品本身质量是否合格,而不是有没有使用‘生鲜灯’。如果商家使用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生鲜灯’售卖不合格商品,应该受到惩处。”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对于“生鲜灯”不是简单一禁了之,而是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比如要明确标准和范围,需要制定相关评判标准。这样,既能让商品回归其本来面貌,又能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
针对即将禁用“生鲜灯”的举措,记者咨询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相关人士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