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通报显示,李福民,男,汉族,19年9月出生,江苏泰兴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
他历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土地投资开发中心总工程师、主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深圳市光明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副、一级巡视员,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李福民 资料图
经查,李福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肆收受高档礼品;
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顶风参与违法建筑;
毫无纪律意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和住房,长期违规占有使用政策性住房;
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调整规划方案、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福民严重违反的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的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监察法》《中华人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深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福民开除籍处分;由深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深圳市第七次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