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宋某与何某、曾某等人分工以“碰碰车”方式搞钱。曾某假装被撞并将准备好的鳝鱼血涂抹在耳朵上。曾某假装伤情严重,宋某便拨打提前备注为“110”的电话号码假装报警,并将电话交给司机。电话那头冒充交警的同伴负责对司机“普法、好意劝说、建议私了”。
公安机关相继将宋某等人抓获到案。香洲经审理后认为,宋某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被害人人民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