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上海上电动车自行车牌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上海上电动车自行车牌照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 办理方式如下:
一、办理条件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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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二、办理材料
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应携带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是外省市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外省市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明材料)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4、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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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三、办理程序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业务受理窗口,交验车辆并提供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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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领上牌前,须先将电动自行车交由现场民警检验,待民警检验车辆符合申领上牌的标准后,再排队申领上牌
3、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
4、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免费办理。
扩展资料:
上牌前注意事项:
1、核对合格证
在验车过程中,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输入错误,合格证上的产品编号与电动自行车车身钢印号不相符,均无法通过验车。 因此,在购买车辆过程中,先行核对合格证产品编号与车身钢印号是否一致,避免因商家操作错误而多次往返。
此外,车辆合格证上的产品商标、型号、编号、电机编号等不得自行涂改,否则将无法通过验车。
2、核对产品目录
上海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上海销售和登记上牌。 可通过“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官网直接查询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目录内。
3、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间节点
2019年4月15日起,按照原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评审纳入的所有产品从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2019年4月30日起,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该类产品的登记上牌。
即按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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