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舍友,何女士被砍20多刀。受访者供图
在该小区西北门处,小丽以“已有新恋情正在发展”为由,拒绝王某翌复合请求,后两人发生口角。
王某翌遂前往小区西北门外北侧某生活超市购买一把菜刀,到小丽所住小区某房间,以给小丽送衣服为由,敲门要求进入房间。
进入后,王某翌手持菜刀砍在小丽左额头处,后小丽跑向卧室,王某翌追进卧室,又将小丽头部、颈部等部位砍伤。
期间,小丽同事何女士呼救,王某翌用菜刀将何女士头部、胳膊等部位砍伤,后王某翌使用小丽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将女友杀害。
何女士说,当时,小丽已经陷入昏迷,期间,她一直苦苦哀求,之后,王某翌才冷静下来报的警。
案发当日,王某翌被警方抓获,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今年4月18日,警方将该案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全身刀伤长达107厘米
案发后,何女士和小丽当日被送往医院抢救。
医院住院治疗病历显示,何女士入院治疗长达22天,期间,曾出现失血性休克、急性失血性贫血等症状。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何女士全身多处刀砍伤。
另有出院诊断显示,何女士双上肢神经损伤、双上肢血管损伤、双上肢肌腱肌肉损伤、左中指末节指骨骨折、头部开放伤、右额骨骨折、额骨裂纹骨折……
后经第三方机构鉴定显示,小丽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何女士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何女士的面部为十级伤残。何女士全身刀伤总长达107厘米,据她说,她全身明显的刀伤有20多处。
今年10月,该案在西安开庭。
何女士的民事代理人向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状》显示,王某翌拿刀乱砍,何女士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奋力呼救,央求被告停手,但被告不顾何女士多次央求,仍挥刀乱砍,导致何女士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庭审中,何女士的民事代理人请求判令,依法追究被告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共计55万余元民事诉请,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该案一审并未宣判。
案发一年来,各方冷漠让她很寒心
何女士说,案发后,她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至今,一年前的惨剧仍不时出现在她脑海中,仿佛像电影画面一样,始终挥之不去。
何女士说,她的双手、手臂因刀伤已经失去了部分功能,个别手指和手臂不能弯曲,她没办法骑车,没办法做正常的家务,甚至连洗袜子都变得很困难。她以前是美容师,几乎所有工作都要依靠手指的力度来完成,如今,手指和手臂失能已经让她失去了劳动能力。
何女士说,她的脸上有多处刀伤,这对34岁的她来说,带来极大精神压力,她也只能在家休养。同时,为了不让病情恶化,按照医嘱要求,她还不定期要进行复查及康复治疗,这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而一年来,最让何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各方的冷漠。
何女士说,在医院治疗期间,除公司负责人多次前来看望外,再无人与她有过联系,一直都是家人照顾她。为了给她看病,家人四处举债,截至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近8万元。
何女士说,治疗期间,由于医药费一时不能凑足,她的丈夫曾联系过嫌疑人的家属,但对方态度十分冷漠。
更让何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小丽及其家人对她的病情也不管不问,“毕竟我也是因为她的事情遭了这么大的难,她连句安慰、道歉的话都没有,平时还叫我姐,这让我好难受、好寒心。”
今年10月,该案在西安开庭时,何女士第一次见到嫌疑人家属、小丽家人。
何女士气愤地说:“他们见到我,就跟没看见一样。”
有证据显示,何女士曾与小丽及家属有过电话沟通,但双方曾为此发生过言语争执。
11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曾试图联系核实此事,但小丽家属显得很愤怒,不容解释称:“以后别再给我打电话,否则我要报警。”随后,电话被挂断,再也无法接通。
律师:可另行民事,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上海精诚申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华认为,何女士可以向小丽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以“见义勇为受损害”为由,判令小丽监护人给予何女士相应补偿。
耿华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耿华说,何女士的呼救行为,属于救助行为,而该行为使自己受到了伤害,因此,何女士有权请求受益人小丽给予一定补偿。
而该案中,小丽是未成年人。
耿华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的规定,受益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市万商天勤(西安)事务所律师罗震东也认为,如果刑事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何女士有权向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要求小丽给予适当补偿,其监护人应承担责任。
罗震东说,该案中,嫌疑人实施暴力伤害的过程中,将刀砍向呼救的何女士,导致何女士受到人身损害,何女士有权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罗震东说,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何女士是为了保护和救助小丽而呼救,也因此被砍伤,虽然何女士的受伤与小丽的行为有一定关系,但不属于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小丽不是侵权行为人,没有赔偿义务。
罗震东说,此事中,如何女士有所不满,可以另行提出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小丽属于受益人,在刑事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何女士有权要求判令小丽给予适当补偿。而作为未成年人,小丽没有财产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原标题:室友被追砍女子帮忙呼救也被砍20多刀,室友家属:别再给我打电话,否则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