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北京报道 “我长大以后想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行长,继承我的爸爸。因为我的爷爷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行长,妈妈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所以我想继承我们的家产。”近日,一段小学生课堂造句的网传视频将农发行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石激起千层浪,视频戳中了银行用人的“敏感区”。2019年1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履职回避制度,将履职回避作为合规文化、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履职回避长效工作机制。值得关注的是,履职回避的员工范围既包括关键人员,也有普通员工,区别在于回避的亲属范围有所不同。
其中,“关键人员”主要指银行保险机构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具体人员范围由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特点,根据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需要予以确定,并报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其他员工为“普通员工”。
“关键人员”回避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普通员工应回避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回避具体有三种情况:单位回避、部门回避、岗位回避。实际上,监管部门对于银行员工履职避亲已多次提出要求。从过往和各地的巡视反馈通报,“裙带关系”“近亲繁殖”等违反履职避亲的行为并不少见。
例如,2016年,巡视组对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时发现,该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2017年,武汉市纪委通报巡察结果显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内“近亲繁殖”问题突出,回避制度落实不好;2021年,一份裁判文书披露,建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受贿获刑,其中一项是“大搞靠山吃山,优亲厚友,近亲繁殖”;2023年,据纪检委通报,中国光大银行原委副、副行长张华宇被开除籍,张华宇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
为加强员工任职回避的管理,不少银行参照《意见》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虽然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也出现了更为隐蔽的应对方式。银行员工亲属不能在本单位任职,但可以交换到同业机构工作,即“你亲属来我这工作,我亲属去你那工作”。
银行员工履职回避,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个人利益冲突,保障银行业务的公正性、透明度,促进银行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因此,如何落实好银行员工履职回避制度至关重要,银行机构应当从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机制、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履职回避制度的有效实施,为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