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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案称20年前遭伯父,警方因过追诉期限撤案

2023-12-14 17:21:11来源:
导读近日,网传浙江温州一男子被指多年前涉嫌其8岁侄女。近20年后,受害者报案,警方因追诉时效问题撤销立案。12月12日,“法度law”联系到报案...

近日,网传浙江温州一男子被指多年前涉嫌其8岁侄女。近20年后,受害者报案,警方因追诉时效问题撤销立案。

12月12日,“法度law”联系到报案人赵萱(化名)。据其讲述,伯父翁某在其8岁左右,多次对其实施。事发近20年后,其选择报案,但该案因过追诉期而遭撤销。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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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被指控的翁某坚称当年没有。泰顺县有关部门回应称,撤案原因,已对当事人作出答复。

多位律师分析称,翁某作为受害者伯父,若对未满10周岁的实施多次的指控属实,属“节恶劣”,其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应为20年。

01

女子报案称20年前遭伯父

赵萱向“法度law”回忆,其幼时生父因车祸离世,随后母亲带3个孩子改嫁。彼时,父母常年外出务工,她留在继父老家。继父的哥哥翁某成了她的临时监护人。赵萱称,翁某为1962年生人,平日以务农为生,“家庭环境相当贫困。”

赵萱称,2003年7月左右的一天夜里,翁某对她实施了第一次,那时她年仅8岁。

“他(翁某)拉着我的手摸他的身体及生殖器官,我下意识地缩回。”彼时年幼,赵萱不明白翁某想做什么,“他脱下我的七分裤和,趴在我身上亲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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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萱称,翁某接着对她实施了。事后,赵萱看到床上有血迹,翁某让赵萱不要告诉他人。赵萱记得,事发第二天,翁某将带血的床单给奶奶洗了。

据赵萱讲述,翁某对她的持续时间长达近一年。赵萱称,她曾对奶奶和翁某的妻子讲过此事,但后者当时并未揭发翁某的罪行。

年岁见长后,赵萱慢慢意识到自己是被侵害了。“但由于羞耻心,想要维护这个家的完整。”赵萱一直未选择报案,也再未告诉其他亲人,包括生母。

2023年7月,因家里事务,赵萱的精神状况濒临崩溃,才将往事揭开。在母亲和男友的支持下,赵萱于今年7月6日向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报案。

此时,距离赵萱指称的第一次已过去近20年。

02

警方因过追诉时效撤案

被指控男子否认

报案前,2023年7月3日,赵萱回到翁家老屋,与翁某进行对话。相关录音显示,赵萱质问翁某:“你对⼀个小女孩,8、9岁的小女孩做这种男女之事,你真的忘记了么......我要不是为了我妈、为了我家里人,有时候我真的想就这样走掉算了。”翁某对赵萱答称:“那是我对不起你......”赵萱称,其已将该录音提供给警方,作为报案证据之一。

赵萱称,报案一周后,翁某因涉嫌被警方刑拘。翁某被刑拘近30日后获释。

对此,警方告诉赵萱,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无法追究嫌犯翁某的刑事责任。泰顺县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该案“因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对翁某的立案决定。“那边关于(本案)量刑的认定,认为达不到追诉期20年。”赵萱说。

12月12日晚间,“法度law”联系到被指控者翁某。翁某坚称自己没有,也始终未对警方认罪,“没有这回事,你说她八岁,如果她,是什么效果你知道吗?这么小的女孩子。......我没有她,你说怎么认罪?做了笔录,知道的。”

对于赵萱提及的对话录音,翁某亦表示没有认罪的意思,“没有和她道歉,她当时说她要死掉了(我才说的对不起)。”

对此,“法度law”致电泰顺县有关部门。泰顺县公安局刑侦部门一工作人员回复称,相关案情不方便透露,需联系宣传部门。泰顺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已获悉此事,会向上级领导报告。

泰顺县检察院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该案撤案的具体原因,已对当事人作出答复。“我们已经跟公安沟通了,之前跟当事人答复过了。这个撤案是公安做的,我们只针对这个控告做出答复。”

03

案外律师:若指控属实

追诉时效应为20年

若本案的翁某对未满10周岁的实施多次的指控属实,其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多久?对于警方的撤案决定,受害者又有哪些救济渠道?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逯玉告诉“法度law”,刑法对罪规定了两个档位的量刑,一种是普通,3年以上10年以下;另一种是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两者对应的追诉时效分别为10年和20年。

本案究竟属于普通还是属于严重?按《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受害者为十岁以下属于严重,但这条规定是2020年底修正的,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定罪量刑应适用旧法或轻法。

但严重的第一款亦规定,“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因此即使按旧法,本案的情节也具有被认定为严重的可能性,因此追诉时效有可能达到20年。

此外,很多律师都建议对未成年的性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的刑事追诉时效应从未成年人成年起算。因为大多数受害人年因幼缺乏对自己受害事实的认知和控告能力,成年后已过刑事追诉期,无法获得刑事正义,由此带来长久痛苦。所以建议立法机关依据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从被害人成年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禹含向“法度law”分析称,根据指控者的描述,自2003年7月开始,翁某的行为持续近一年,即持续至2004年。若能查实翁某在2004年有行为,那么赵萱报案时(2023年7月)并未超过追诉期限。

超过20年后,若相关机关仍认为必须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但该程序对于幼年遭遇成年后再报案的被害人而言,实践中启动的难度颇大。目前尚未查询到未成年人已超过20年但由最高检核准后追诉的相关案例,进入公众视线的相关案例也极少。结合近年我国相继出台有关文件,重视保护被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背景,推动最高检为新的个案迈进一步也值得每个人努力。

此外,可以看到当事人针对相关撤案决定已向同级检察院作出了控告,很遗憾检察院并未支持当事人的意见。对此,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公安机关立案,若仍不立案,则可针对该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如此后的复议决定仍为不予立案,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刑事复核。同时,针对这一轮程序中得到的各项决定,也可以申请同级检察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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