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画面中,小东带着泡泡走进菜园
泡泡外婆讲述了自己在案发后听到的作案细节:“他(小东)把泡泡按到了粪缸里,还拿菜园里的砖头、木块把那里压了起来,不让人发现。”
说起小东杀害泡泡的动机,泡泡的外婆说,自己到现在也想不通:“我家泡泡和他家的小妹妹总在一起玩,几乎没有一天不在一起玩的。他家小妹妹3岁多,比泡泡小1岁。按照我们后来听到警方转述的这男孩子的说法,他认为我家泡泡抢他妹妹的玩具,看到两个小女孩因为玩具吵闹过,他就想让泡泡从世界上消失。都是小孩子,怎么会这样……”
茅坑屋内的粪缸
据附近村民透露,泡泡的外公、外婆均持有残疾证,近年来身体状况一般,泡泡遇害一事对老两口打击很大。“泡泡的外公头部有些疾病,外婆则患有白化病。”一位村民说道。泡泡的外婆说,她现在70多岁,近年又患了脑梗、心梗和高血压,案件发生后,她一直感觉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不能去想孩子被害的事,一想就觉得胸口发闷。
泡泡外婆告诉记者,案件发生后,在当地政府部门、公安部门和村大队的协调下,小东的父母赔偿了自己一家约30万元。此后,一家人给一直停放在殡仪馆的泡泡完成了火化。“但小东的父母没有来过家里赔礼道歉。”泡泡外婆补充道。
记者通过泡泡外婆与泡泡的妈妈邓女士取得了联系,但邓女士表示自己不愿接受采访。
村民:案发后很长时间里
大家不敢走那附近的路
占桥村村民带记者来到了泡泡遗体被发现的菜园子。这是一处夹在村里两座自建房之间的菜园,外围由低矮的围栏围起。菜园内大部分土地荒草丛生,少量土地有村民种植的绿叶植物。此处位于占桥村四组的边缘,一道围墙之外,是占桥村近年建设的城中新村。记者步行估算,该菜园距离泡泡一家有200余米。
“菜园里那块蓝色废弃门板后面是个围栏,里面是用砖头和木块堆成的一个茅坑房。案发时,这小房里有一口粪缸,那是村里人用来收集粪便用的。案子发生后,里面的部分物品被警方拿走了,但这个简陋的小屋还在。”村民张先生(化名)说道。
案发现场的茅坑屋
在泡泡外婆的陈述中,小东作案后,不仅有隐藏现场的行为,更令她吃惊的,是小东在案发后的从容态度。
“这男孩子(小东),胆子大得很。”泡泡的外婆说,“事发那天晚上,有4个民警围着这男孩子问话,他看起来却一点事都没有。一个11岁的孩子,像是30岁似的。”
泡泡外婆说,事发当天19点左右,她在寻找泡泡的过程中,和小东打过照面,她问道:“你到底把泡泡妹妹带到哪里去了?”在泡泡外婆记忆中,小东回答说,带到村委会那边空地去了。
事后的调查发现,小东撒了谎。他所说的“村委会那边空地”,与泡泡遇害的菜园有着一段距离。“这男孩子胆子也太大了,太平静了。他当时说的这些谎话,害得我们一时找不到泡泡。”泡泡外婆说。
泡泡父亲郑先生在微博发文的自述中指出,男孩小东在案发当晚不止一次说谎。除了对泡泡外婆说的这次谎外,小东还将泡泡母亲邓女士带到了其他路上,谎称看到泡泡回家了,“此时也在现场,他(小东)当着的面又撒了谎。”
锁定小东嫌疑的关键线索,是正对着案发菜园的监控摄像头拍摄到了小东领着泡泡进入菜园,以及小东十余分钟后独自一人离开菜园的影像。
村民告诉记者,这架监控摄像头刚装一年左右,“那是我们这一带农村不久前推行监控摄像头普及工作时,有关部门装上去的,没想到在这事上派上了用场。”
多位村民表示,村里小孩子在一起嬉戏是常事,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有村民介绍说,占桥村四组距离镇上的油江初级中学很近,这一带的孩子们从幼儿园到初中,几乎都在这所学校及其附属的小学、幼儿园上学,相互间碰面的机会很多。泡泡和小东也在这所学校就读。油江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李主任告诉记者,泡泡在该园上过学,但关于该女孩的具体情况自己不掌握。
公安县油江初级中学
据村民介绍,在占桥村四组,大部分青壮年都在外打工,平日村里老人、小孩居多,各家之间较为熟稔。也因此,对发生这样的案件,村民们十分震惊。
“小东的父母都不是占桥村村民,平时在外地打工。他家在我们村里的房子是租的,搬来有五年左右了。”村民张先生说,“平时,是小东的爷爷奶奶带着小东和小东3岁多的妹妹。这一家人选择住在这里的原因,我想是这里离油江初级中学很近,方便两个孩子上学。现在,一家人已经从租的房子里搬走。”
在张先生眼里,没有发现孩子们在事发前有什么异常:“作案的那小男孩,我看他之前一直挺正常的,还来我家里坐过呢。直到现在,我都想不通他为什么能做出杀人的事。”
张先生还说,泡泡的父母都是上过大学的人,两口子在村里人缘不错,“泡泡的母亲邓女士有教师证,平时除了照顾自家孩子,还会给村里其他孩子补习功课。我的一个孙子就找她补过数学、英语,平时喊她邓老师。我实在想不出这一家人会有被人记恨的理由。或许真的就像那小男孩说的,就是出于小孩子之间的矛盾。”
有占桥村村民表示,这起发生在身边的命案,让村里人感到害怕。“从泡泡家到案发菜园的那一小段路,在泡泡去世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什么人愿意从那儿经过了。实在太吓人了。”村民说道。
案发现场旁的道路
在泡泡父亲郑先生微博发文的自述中,11月初,在案发两个多月后,他和爱人曾向经办此案的民警询问案件进展。办案民警告诉他,目前肇事男孩在矫正学校,正在走精神以及心理鉴定流程。
记者致电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镇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案详情请询问公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记者拨打公安县公安局政工室电话,截至截稿前无人接听。
本案事涉刑事责任年龄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北京中银(泉州)律师事务所谢嘉璐律师介绍道,近年来,相关法律已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调整和细化。例如,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仅仅呼吁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恐怕是不够的,例如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未满12周岁,若以此为参考将刑事责任年龄进一步下调,未来仍有可能出现更低龄犯罪者,或许又将冲击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谢嘉璐介绍,“在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仍然应强调预防为先,强调监护人应尽到的责任。”
(记者 侯沐伟 发自湖北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