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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这两个部门机构人员已整建制划入农业农村部

2023-09-24 17:13:24来源:
导读9月22日,据农业部官网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科技部转隶人员座谈会。落实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科技部农村科技司、中国农村技术开...

9月22日,据农业部官网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科技部转隶人员座谈会。落实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科技部农村科技司、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机构人员整建制划入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组成员、副部长张兴旺代表农业农村部组对全体转隶同志表示欢迎并讲话,科技部原农村科技司、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全体人员参会,标志着两个部门间的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指出,此次机构改革优化农业农村部有关农业科技职责,将科技部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是对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的重视和加强,有利于一体抓好前端科技创新、中端模式集成和后端推广应用,推动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变革,加快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全体转隶同志要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提高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要求,全体转隶同志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继续抓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工作,确保工作平稳过渡。要加强学习研究,提升系统把握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能力。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办公室综合、机构人事、资产财务等专项工作组要主动入位、分工配合,用心用情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有关司局要做好工作配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科技部原农村科技司负责人和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负责人发言时一致表示,此次机构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全体转隶人员将坚决服从机构改革部署,在农业农村部组的坚强领导下,提高站位,履职尽责,为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印发的《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方面,提出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此外,还提出了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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