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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制作方诉李玟经纪公司案背后

2023-09-25 17:08:26来源:
导读《中国好声音》制作方李玟经纪公司,记者、律师怎么看?9月22日下午,“法度law”举办首期“法度下午茶”,就《中国好声音》制作方诉李玟经...

《中国好声音》制作方李玟经纪公司,记者、律师怎么看?

9月22日下午,“法度law”举办首期“法度下午茶”,就《中国好声音》制作方诉李玟经纪公司案引发的舆情,邀请知名律师、记者进行线下研讨。

今年7月,著名歌手李玟去世。8月17日,一段疑似李玟生前控诉《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录音被爆出,录音中李玟提到“赛制不公平”,哭诉自己录制节目时遭遇不公正待遇,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中国好声音》随后发布声明称,部分自媒体账号在网络平台散布经恶意剪辑的录音“李玟生前控诉《2022中国好声音》”,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也严重损害节目形象,节目组表示强烈谴责。

声明还称,期间与李玟产生的误会经沟通当时已经消除,此后不再对此事过多解释。

8月20日,浙江广电集团公开表示,将以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调查核实大家关心的问题。此外,督促节目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灿星公司”)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在节目制作中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让每一位参与者都得到尊重。

李玟经纪公司@华纳音乐北京表示,将持续关注调查情况并全力配合。

8月25日,浙江卫视宣布暂停播出《中国好声音》。

事实上,随着“李玟控诉《中国好声音》”一事引发热议,网传《中国好声音》存在黑幕,出现节目组收学员“转身费”、学员花钱购买冠军等传言。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受灿星公司的委托与授权,就有关互联网平台上故意捏造散播虚假不实信息损害委托人及节目品牌形象和商誉的网络造谣行为发表声明,称“学员转身费50万元”“学员3000万元购买冠军”“境外资本控制好声音”“好声音导师退出、赔偿赞助商7亿、工作人员被带走”等均为谣言。

没过多久,《中国好声音》再次登上风口浪尖。原因为其制作方灿星公司将李玟经纪公司母公司华纳唱片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华纳唱片”)诉上法庭,案由为其他合同,将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开庭审理,承办部门为商事审判庭。

目前尚不清楚该案具体案由,亦难以确认灿星本次是否与李玟相关事宜有关。

如何看待《中国好声音》制作方诉李玟经纪公司案引发的舆情?9月22日下午,“法度下午茶”邀请知名律师、记者进行线下研讨。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吕博雄律师均指出,灿星公司华纳唱片,并不一定与李玟相关事宜有关。

许浩律师认为,是法务部门的决定,舆情由公关部门负责处理,两个部门不能控制彼此,因此灿星公司的本次或许只是偶然事件。

吕博雄律师提到,之前《中国好声音》在声明中表示,部分自媒体账号在网络平台散布恶意剪辑的录音,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转发、点击量达到标准,灿星公司完全可以进行刑事控告,但其并没有做如上选择。

吕博雄律师认为,或许灿星公司在博弈过程中没有足够的底气,因此选择了较为温和、保守的合同的民事诉讼。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李玟控诉《中国好声音》录音的流出,究竟是否与华纳唱片有关?灿星公司提讼是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还是对等的反击措施?灿星公司提讼的由头与李玟有关还是与华纳唱片旗下其他艺人有关?

北京京凯律师事务所闫永磊律师也提出,受众是先知晓李玟相关事件,又知晓灿星公司华纳唱片,但事实上,李玟的录音为何突然流出、灿星公司的究竟是事前已在准备还是事后反击之举,目前均难以判断。

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律师分析称,网传《中国好声音》需要学员交钱买票权,若属实,至少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亦有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

李玟在录音中哭诉遭到节目组工作人员恐吓、动手,刘家辉律师认为,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此外,李玟在录音中称因腿部旧疾无法站立,已提前与导演组沟通过,但最终导演组叫走了支撑自己的学员,录制时自己摔倒在了舞台上。刘家辉律师认为,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节目组也应该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去保护艺人,“这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与会的记者则从传播等角度作出自己的分析。

经济参考报高级记者程子龙指出,此事件中,媒体可能最关注灿星公司的诉求究竟是什么;而部分公众则认为,灿星公司是“恶人先告状”、为了流量等,也有人希望通过此次舆情,加强对娱乐圈的监管,以维护行业的公正和透明。

程子龙建议,媒体可以从《中国好声音》被曝欺负导师一事是否属实、灿星公司究竟是不是“恶人先告状”、类似节目的赛制是否存在黑幕等方面深度调查。

此外,有人曾爆料《中国好声音》存在“转身费”,媒体亦可以跟进此事,采访相关爆料人。

资深媒体人韩福东分析认为,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灿星公司与李玟经纪公司在两个场域展开了博弈,李玟经纪公司选择了舆论场,更倾向于通过诉诸舆论来为李玟抱不平,但灿星公司或许更倾向于通过法律层面来博弈,比如与李玟签署合同中的一些保密条款等。

“无论是舆论还是法律,二者其实不冲突。法律上的判决可能会受到部分舆论的影响,但理论上其仍然会是一个独立的、超脱于舆论的结果。”韩福东还提醒,此案亦不能忽视,浙江卫视停播《中国好声音》的原因。

对于许浩律师的观点,韩福东有着自己的看法。“我个人倾向于认为灿星公司的与稍早前的舆情风波有关,可能这是一个策略性。”

法治网研究院院长余瀛波、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健勇、顶端新闻记者高鑫均认为,灿星公司的本次在舆论场上作用不大。

“人是情绪,而情绪是一条流淌的河流。”法治网研究院院长余瀛波结合自己20多年的从业经历指出,很多时候媒体报道其实是一种情绪,运用得当可以激发天性中对的呼唤,反之则可能变成u型锁。

具体到灿星公司华纳唱片一事,虽然暂不了解具体案情,也暂不能确定该案是否与李玟相关事宜有关,但基于目前的背景,余瀛波并不看好《中国好声音》一方在舆论阵地上的局势。

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健勇认为,灿星公司华纳唱片或许是想在法律层面有个抓手,以便在舆论场上扳回局面。但从传播角度来看,基于目前的舆情形势,灿星公司此举意义不大,很难“扳回”。

顶端新闻记者高则鑫表示,处在舆论风口浪尖之上,灿星公司状告李玟经纪公司,极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高鑫提到,无论是政府还是公司,在应对负面舆情的时候,切忌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而是要回答公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

除了上述受邀参与讨论的律师与媒体人外,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希彬律师、北京京北律师事务所董红棉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陈立强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杜东林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聿钊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雅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吕乐雨律师、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张利娟律师、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宝律师以及新京报记者文利、南方周末记者陈怡帆、南方都市报记者蒋小天等也分别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参与了本次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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