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8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10个,示范园总数达20个,有效发挥了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的作用。依法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实现省域内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全覆盖,人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增量”得到有效防控。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80余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75条,受益人口达650万,治理区人均纯收入增长30%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快构建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认真遵循和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结合山东实际,对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创新。全文共六部分,20条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现代化。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6.77%。到203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90.67%。
第二部分是筑牢预防保护防线,实施预防保护、防患于未然。包括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构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新体系,划定空间管控单元,落实差别化、精准化保护治理措施,构建“一廊、两屏、三带、多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新体系,实施水土保持功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等。
第三部分是依法严格实施监管,依法保障各类生产建设活动中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包括健全制度标准,明确差异化监管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行基于企业自主监控的远程视频监管,强化协同监管,压实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
第四部分是推进治理提质增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改善和提升重点区域的生态条件。包括统筹水土流失系统治理,“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50平方公里以上,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打造特色产业综合体,提供更多更优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创新水土保持建管机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
第五部分是夯实专业基础支撑,包括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务,构建立体化监测网络,推进科技创新,实施示范创建行动等。
第六部分是提升组织保障能力,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目标激励、强化投入保障、强化专业力量、强化宣传教育等。
(来源:闪电新闻)